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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分熟 第74节 (第1/5页)
最后这句帽子扣得有点大,梁渠拉了拉她的袖子,一直在指导书记员记录的法官也叫停。 法官总结了一下原被告双方的意见:“原告否认涉案小说是淫秽物品?” 唐秋水点头:“只有通篇都在宣扬淫秽行为,没有一丝艺术或者科学价值的作品才是淫秽物品,仅有一部分淫秽描写的作品不是。” 法官问她这个认定标准从何而来。 唐秋水回:“《关于认定淫秽及色情出版物的暂行规定》第二、第三条有明确规定。” 被告立刻提出异议:“不同意,本案不涉及出版问题。” 唐秋水解释:“只是借鉴当中对淫秽物品的认定标准。出版物包括书籍在内,而出版书籍只会适用更严格的认定标准,完全可以类推适用于本案。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的标准。” 被告反驳:“有。根据《国务院关于严禁淫秽物品的规定》第二条,只要是具体描写性行为的书籍就是淫秽物品,不区分整体还是部分,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部门规章。” 唐秋水见招拆招:“可惜这部行政法规早在2001年10月的时候就被废止了。” 双方争执不下。 唐秋水一边迎战一边暗叹:到底是谁在黑公安不懂法啊,这不是挺懂的吗? 法官再次出面主持大局:“原告有没有证据提交?” 唐秋水忙说有的,她从手边的档案袋里拿出准备好的证据,一式两份。 “我来吧。”坐外面的梁渠主动当她助理,帮忙把证据交了出去。 这份?s?证据是唐秋水做的。里面是广大读者对但书作品的评论,她把这些评论截图打印了出来,还做了数据分析: “有近80%的读者认为涉案作品的故事性很强,情节流畅,并且能从中学到很多东西。其中的肉,也就是所谓的性行为描写,只不过是锦上添花,只占很小的篇幅,是为推动剧情服务的。” 法官简单翻阅了一下,问被告意见:“被告当场质证吗?” 两位民警对视了一眼,看向唐秋水:“这些是全部的评论吗?” 唐秋水如实回答:“不是,是随机挑选的一部分。原告的作品受众太广了,不可能把所有的评论都收集起来。” 被告质证:“因为是电子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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