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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 (第3/3页)
地铁。”郑洵的车开得缓慢得几乎快停下,他摸出烟跟打火机,叼着烟,将打火机递给余恪白。余恪白懂他的意思,凑上去为他点烟。两年了,他们之间的默契还是有的。不止是床上,生活上也如此,虽然他们并没有真正的生活在一起。这一点还是要归结为余恪白的聪敏,他懂得识人眼色,时间一久,郑洵给他一个眼神,他就知道对方想做什么。也恰恰是因为这点,郑洵觉得,以后余恪白不在身边,挺可惜的。“快走吧。”余恪白说,“别让人家等急了。”郑洵吐了口烟,都吐在了余恪白的脸上,他笑得像个恶作剧得逞的顽童,对余恪白说:“到家给我打个电话。”他是惦记余恪白的,也真心实意关心他,两人肉`体关系维持了这么久,余恪白却始终保持着一种神秘感,这让郑洵觉得他很耐人寻味。说不清是什么感觉,也说不清有什么确切的感情,只是觉得就这么结束的话,未免有些遗憾和空虚。但郑洵也是个干脆利落的人,说了两年就两年,他已经准备好了两人的告别仪式,在他结婚的前一个星期,跟余恪白度过最后的夜晚,然后一拍两散,他回去,重整精神,迎接自己新的旅程。一切都计划得非常完美,郑洵从未想过会有什么意外发生。余恪白转了两趟地铁,又走了两千多米,终于带着一身汗回到了学校。他们四人宿舍,另外三个这会儿都不在。他从自己的抽屉里找出针线,仔细小心地给郑洵把衬衫的扣子订好。最后咬断线,把东西收拾好,余恪白抚摸着那件衬衫,想了想,穿在了自己身上。他去照镜子,看着穿着大了一码衬衫的自己,觉得无比违和。他伸了个懒腰,脱下衣服,爬上了床。刚刚躺下,余恪白接到了一个电话,是高中时的同桌打来的,这么多年两人一直维持着很好的关系,对方在另一个城市读大学,恰好就是余恪白毕业之后准备去的那个地方。就因为这样,对方主动提出承担租房子的任务,等到余恪白过去,就能直接入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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