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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4 (第3/3页)
。”于是玩刀男子便爬起来,几步过去打开了窗,一只青灰的巨大鸟儿直冲进来,贴着殿顶迅猛游翔。“附离!”那白灰相间的羽毛落下来,黑衣男子皱眉冷哼。阿史那附离这才将两指送到嘴边吹了声口哨,那鸟旋即俯冲下来,稳稳落在他伸出的小臂上。那是只游隼,肩背覆青羽,是以俗称青燕,腹足则为白羽黑褐横斑,展翅三尺有余,是草原上有名的猛禽。驯服了此等猛禽作信使的,便是北蒙的新王阿史那附离,与他同处一室的另一人也不必多想,自然是瑞亲王周容祈。附离将弯刀拔出割断细线,从鸟爪上取下书信,抓抓鸟脖子,“好孩子。”那鸟便自行飞去找食了。周容祈也不急,待他先看信报。“果然是叶铭修。”附离舔舔嘴唇,跃跃欲试,“他若不来,好没意思。”周容祈这才转过身,边走过来边道,“同行的还有谁?”“李高文,宋景仪。”附离似乎对另的人并无大兴致。“……宋景仪?”周容祈微微一愣,贴过来低头看去,果然如此,便牵唇笑了,“居然是他。”“如何,相识?”“岂止是相识。”周容祈生得艳,笑起来越发妖。附离看了他片刻,挑眉,“汉人说话老喜欢故弄玄虚,你只是半个,竟然也如此。”周容祈好似十分不喜这话,狠狠剜他一眼。附离倒是十分喜欢看他做这种卖狠表情,噙起淡淡笑意。周容祈似乎对他这种阴阳怪气的做派习以为常,也不再瞧他,“信既已到,我们便再聊聊对策。”“都聊烂了,有什么可聊,陪本汗用饭去。”“这是本王的屋子。”“那也得陪本汗吃。”第十四章牵丝杜馥熏梅雨,荷香送麦秋。原那夏热刚冒了尖儿,便被连日梅雨浇下,金陵笼在潇潇细雨中,烟云淡月,整座城如同沾水琥珀,清亮水润。叶绍卿很不喜雨季,湿湿闷闷,凉凉漠漠,叫人畅快不起来。宋景仪前脚刚走,这雨倒像是要冲刷他所有痕迹似的。叶绍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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