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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 (第3/3页)
很肮脏的词,这里我倒是可以光明正大的说,我对傻狗的感情从开始就不是仅仅是包养可以形容的。是我先看上他的,在他完全不知道的时候。我看他说第一次见我是在ktv其实并不然,那是我第三次见他。第一次是我那次胃口不太好,加上有点感冒,不想出去吃饭,点了一份外卖,是他送来的,那时我对他的第一感觉就是长得好高,脸和身材看起来也还不错。其实想想,那时候就有点一见钟情的意思了吧,但我毕竟年纪那么大了,他看起来就是个学生的样子,也没有太多想。第二次是我帮我哥给杨璨送东西,刚好就看到他帮杨璨拿了一堆资料。杨璨看似人模狗样,实则衣冠禽兽,不然我也不会沦落到如此境地,他起码要负百分之60的责任。不过这个就暂且不提了。我当时就觉得跟他挺有缘的,也旁敲侧击问了几句,杨璨说他是农村来的,家里很穷,但是学习很好,尤其是数学很好,也很踏实,就是偶尔有点木,傻憨傻憨的。当时确实想借着杨璨和他认识一下的,不过我还是觉得我年纪太大了,这样的小年轻我认识了又有什么用呢?缅怀青春吗,也就作罢了。第三次是几个月之后,我陪客户去我哥的ktv唱歌,刚好又是他来送酒。第一次可以,第二次偶然,第三次我不得不相信这是缘分了。说来也奇怪,我一个30好几的人了,居然也有相信缘分这一说的一天。后来我就包养了他。其实我确实没有那方面的心思,我当时就是想和他谈恋爱的,但我可能是太笨了,我想不出好办法更快的接近他,我年纪太大了,我想快一点,再快一点,我耽误不起了。我真的很喜欢他。我想我有必要说一下自己这边的情况,我有个哥哥,大我五岁。他和我很不一样,我从小就属于瘦小爱哭的类型,但我哥哥又高又壮,从小就不好好学习,天天打架,我小时候受了欺负哥哥会帮我打回来的那种。我和我哥都属于正经的富二代,我爸有一家外贸公司,我亲妈是个模特,他们当时其实只打算要我哥一个孩子,但是我哥从小就展现了非凡的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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