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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4 (第3/3页)
br>“大部分人要我学习去看,世俗的眼光。我认真学习了世俗眼光,世俗到天亮。一部外国电影没听懂一句话,看完结局才是笑话。你看我多乖多聪明、多么听话,多奸诈。”阚宇超的声音带着少年的纯真,却又配合的歌词表现出一种花季年龄特有的忧郁。这样的年纪来调侃生活,会让人觉得矛盾。但,这种矛盾却又很容易被接受。又是一道追光,黄哲的身形显现出来。他的声音是沙沙的带着磁性,这种声音,天生就能够传达出某种有沉淀的感情。“喝了几大碗米酒再离开,是为了模仿。一出门不小心吐的那幅是谁的书画?你一天一口一个亲爱的对方,多么不流行的模样。都应该练练书法再出门闯荡,才会有人热情买帐。”副歌部分,胡修宁的声音终于加入进来——没错,整首歌,胡修宁没有单独的段落。偏偏,胡修宁的嗓子在歌唱领域是万能的。超过五个八度的音域,使他能够几乎完美配合市面上的所有声音。妖族最擅惑心的本能,又使得他能够轻而易举在歌声中加入感情、感动在场的每一个人——也就是所谓的,唱到人们心里。“要是能重来,我要选李白。几百年前做的好坏,没那么多人猜。要是能重来,我要选李白。至少我还能写写诗来澎湃、逗逗女孩。要是能重来,我要选李白。创作也能到那么高端、被那么多人崇拜。要是能重来……”☆、录完之后等晚饭艺术的魅力,就在于可以通过艺术手法让人陷入一种特别的情境之中。这种情境无论如梦似梦、残酷写实……还是光怪陆离,都会刺激或者吸引人们的某一种感观,进而使人们被感动或者被震撼。于歌手而言,能够拥有一副好容颜和好身材吸引受众固然是好的,但能用歌声使人感动才是最重要。外表的美好也许可以持续十年、二十年,但是年限一过,空剩下繁花皆落、无尽唏嘘。外表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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