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故事 第3节 (第1/5页)
北方过来的,比林格还大五岁,说是远房亲戚,妈妈意外没了,林臣儒看他可怜,决定让他在自己家这里暂时住着。 等高考结束,上了大学,能自立了,就放他走。 这个男孩也姓林,林誉之。 听起来就像她的哥哥。 “放?往哪儿放?”龙娇尖叫,完全不给爸爸面子,连表面上的礼貌都不愿伪装,“你疯了?我一个月拿多少钱你赚多少钱?看看我们格格,你的亲闺女,我们能养活一个孩子就不错了,你还想再来一个?你家在那边哪里有亲戚?” 这样说着,她半强迫地让林格站在自己面前,龙娇半边身体的力量都轻轻压在女儿身上,语言上严厉不退步,肢体上可怜又无助。 林臣儒低声,哄妻子:“你这话说的,有什么话别当着孩子面讲……你消消气,哎,哎……” 他看着林格,讨好般地,拍一拍林誉之的肩膀——林誉之比林臣儒还高出一截,这画面瞧着有些可怜的滑稽。 林格在这瞬间觉得被妈妈当做盾牌的自己可怜,被妈妈训斥的爸爸可怜,被迫接受新家庭成员的妈妈可怜—— 唯独不可怜的,就是此刻林臣儒身旁的林誉之。 这个穿着黑色卫衣的始作俑者终于慢慢抬起头。 他皮肤很干净,比林格从护肤品广告上看到的模特还要细腻,却又配了硬朗的骨相。鼻子很挺,眼窝深到有微妙的异族人特征,在“浓颜系”这个词语还没有被广泛运用的时代,完全找不到适合形容他的词语。 林格没有呼吸,眼睛不眨地看着林誉之。 林臣儒说:“以后就是兄妹了,格格,要有礼貌,快,叫一声哥哥。” 林誉之没有任何反应,一双眼睛死气沉沉,像是在看她,又像只是看一团无形态的空气。 林格低头,看到自己染了青草汁和桃树胶的脏裙子,白色的、边缘磨破的拖鞋,晒到黢黑的胳膊。 察觉到林誉之的视线落在她胳膊肘血痂时,林格心里隐约的羞愧凝固成更深刻的厌恶,她看着林臣儒鬓边的白发,又看一看气到满脸通红的龙娇,许久,才咬牙叫了一声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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