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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故事 第17节 (第5/5页)
会不会同意。 毕竟他们如今是已经分手的情侣,也是第二次做“兄妹”。 这个结果已经足够令林臣儒欣喜,他甚至改了吝啬的性格,雇专门的家政人员帮忙清理房间。打扫卫生时的灰尘多,对龙娇的肺不好,恰好林誉之打电话邀请她们去吃饭,林臣儒留下监工,催龙娇和林格过去。 约在当地颇为出名的一家扬州菜馆,价格也高,龙娇在这里生活了几十年,没舍得来吃一次,现在儿子请客,她自觉扬眉吐气,喜气洋洋。 中途去卫生间,包间内,只剩林格和林誉之二人。 林格没有直接提林臣儒的那件事,她小口吃一个包子,汁水很多,溅到脸上,林誉之笑着看她,递上纸巾,示意她擦一擦。 林格拿纸巾擦着那点汁,说:“爸想让你搬回家住。” 林誉之说:“回家?” “嗯,”林格说,“爸说你回扬州一趟不容易,家里面有房间,就没必要出去住。” 林誉之问:“就这一个原因吗?” 林格又说:“爸还说,一家人就该住在一起。” “那你呢?” 林格放下手中纸巾,怔怔地将它揉成团。 “爸的想法,我已经听到了,现在我想听听你的想法,”林誉之说,“你想让我搬回家住吗,格格?” 他又叫了她“格格”。 林格的名字取自“格物致知”,格,是推究的意思,林臣儒希望女儿能够保持对万物推究、问根到底的精神。 只是她小时候脾气倔,又热烈,朋友们给她取个外号,叫“格格”,《还珠格格》中的那个“格格”,笑闹着叫她“林格格”,或者“木木格格”。 林誉之叫她格格,是没有这层含义的,他只是亲呢地叫着她的名字叠称,格格。 室内开着空调,林誉之只穿了灰色羊绒衫,衣服版型寻常,颜色不寻常,是很清俊、市面上不常见的一种灰,像寺庙里檀香烧尽后的颜色,克制又干净。 林格说:“我又不是一家之主,我的看法不重要。” 林誉之说:“在我心里,你是。很重要。” 林格笑了:“那我的看法会影响你是否回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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