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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4 (第3/3页)
很像。秦悦文很爱陈启智,他也将自己所有的感情放到了陈启智身上,正因为这样,他对陈启智非常了解。陈启智以前很爱他,这点毋庸置疑,但是在那个沈灿死了之后,陈启智明显是越来越惦记沈灿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男人得到了就不稀罕的劣根性。虽然知道沈灿已经死了,自己不应该因为一个死人吵架,但秦悦文就是忍受不了。手腕被陈启智牢牢握住,对方甚至非常用力,让他手腕剧痛……秦悦文突然就想起了来之前收到的邮件——那个突然联系他的人,说陈启智最近正在对一个混血儿献殷勤。这样的话他原本并不相信,直到看到沈灿的那张脸。“陈启智,你才疯了,他是谁?你和他什么关系?”秦悦文咬牙问道。今天这里的事情,怕是不能善了了,沈灿不用想,就知道陈启智一定会大大地丢一次脸。不过表面上,他却只是满脸惊讶地再次感叹了几句,然后就忙不迭地进了自己的车子,直到在座位上坐下,他才收起自己的表情。“陈启智没盯上你吧?”坐在驾驶座上的越桦问道。“他没认出我。”沈灿带点讽刺地开口。“有眼不识金镶玉……”越桦的嘴角勾起了一个笑容,其实他挺感激陈启智的,这么好的一个人,陈启智竟然送到了他手上。秦悦文那家伙有什么好的?沈灿才是一个宝贝!会弹琴会做饭还会做生意,这样的人能看上他,他甚至觉得自己是祖宗积德。幸好,自己当初没有把人害死……只要一想到沈灿当初满身是血的样子,越桦就一阵心悸。“快开车吧,我找陈启明联络下感情。”沈灿道,然后就给陈启明打了电话,用门口发生的事情为切入点聊了起来,末了,他还装作的懵懂的样子“提醒”了陈启明几句:“那个突然找我麻烦的人真奇怪,怎么一来就认定我了?好像还很讨厌我的样貌。”陈启明如果不是笨蛋,一定会想到自己和秦悦文长的很像的事情,就不知道他会做到哪一步了。等沈灿和人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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