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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2 (第2/3页)
程29回程的路上,他们很少交谈。切诺基在泥水路上缓慢地行驶着。钟弦感觉脑袋胀痛,便打开车内音响,拔放一首英文劲歌提神。歌曲是Justin●Timberke和Timband合作的。“听B-BOX开车,会越开越快。想飞不?”邓忆说。他左手肘搭着车门玻璃底部,手指不由自主打着节拍。钟弦用余光瞄着邓忆。歌曲进行到中间一长串RAP,歌手用极快的语速念词。“这么唱,舌头残废指日可待。”“不一定需要理解那个4/4拍,能把握住每个鼓点就可以了,把rap的一个段落控制在正好是4个小节,最后一个音让它押韵。总比破案简单。”邓忆跟着节奏用舌头打出B-BOX的鼓点声,又跟着唱了两句英文,像模像样。钟弦惊奇地转过头来看他,此时的邓忆多了几分不羁的酷劲,根本看不出是个警察了。“你还会这个?”“谁还没点爱好。”“经常唱吗?”“校园歌手比赛得过一个奖。现在很少唱了。”钟弦双目发光:“我们还有这种共同点。我在学校时建过一个乐队。唱民谣。”“你的学生时代真丰富,开了侦探社又建了乐队。你知道学生这个职业是干嘛的不?”邓忆说。“能气死人的地方是我逃课搞乐队,可学习成绩就是好的不得了。我在乐队是吉它手兼主唱。”“主唱?唱过什么歌?”“数不胜数。”钟弦在车载电脑的操作面板上按了一下,GoodFoot中断。不多时,车内缓缓响起一阵悠扬的弗拉明戈吉它声,八个小节之后鼓点悄然加入其中。第十小节之后,一个男声开始唱起,声音轻柔而稚嫩。歌曲的风格很明显应该是悲凉的,歌手却唱出悠远而坚韧之感。邓忆非常专注地听着,钟弦默默地开着车。他的心中如同有了一条缓缓流淌的安静之河。他不时用余光瞟着邓忆,那个家伙一直在认真听。“这是我很久以前录的。”“我知道。听声音就知道刚过变声期。”“知道这首歌吗?”邓忆点头。钟弦颇感惊喜:“真的?”“。”邓忆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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