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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7 (第1/3页)
热,地面恰似蒸笼,树叶脱水一样蔫蔫地垂着。沈钧单手抚额,眯着眼看了看日头,转身盯着朱承秉道:“你在数蚂蚁罢?照这个速度,再多一个时辰也到不了你说的那间竹屋。”朱承秉喘了口气,挥手抹去滚落的汗珠,咬牙道:“山路难行,我已经尽了最大的力加快速度,沈公子又何必再出言相讽?”沈钧继续前行,道:“你叫什么名?”朱承秉道:“陇头龙胜天。”“陇头帮龙胜天?”沈钧顿住脚步,回头看他一眼,笑道,“龙胜天是个胡子扒拉的大汉,年纪也四十好几了,你看着倒像他儿子。”朱承秉不动声色道:“沈公子记性真差,我是个单身汉,既没有沈公子说的那么老,更没有什么儿子。”“哦?看来是我记错了。”沈钧讶然道,“你一说我倒记起来了,五年前我曾跟陇头帮的人有过一面之交。那时我家老头子拉一批货运去北方,谁知半路碰上了陇头帮一群土匪。结果自然是打得他们乘兴而来,败兴而归。从此再没有人敢随便抢沈家的东西。你既是龙胜天,这些应该还记得吧?”朱承秉静了片刻,想了想道:“时间有些久了,我模糊记得一些。”那次事件他确实听他娘说起过,并且还以此告诫他无特殊情况别轻易惹了沈家。“五年的时间,的确是有些久了。不过我想你胳膊上的那条刀痕肯定还很深。咦,当初你是被刀伤了右臂还是左臂来着?”沈钧像是想起了什么,眼神一动道,“是左臂。”说着不由分说撩起他的袖子,见手上光洁无疤痕,又疑道,“莫不成我又记错了,是伤在右臂了?”“沈公子没有记错,确实是伤在左臂。”朱承秉眼神闪了闪道,“沈公子见多识广,肯定听说过一种金疮药,只要在伤后十二个时辰内抹过此药,便不会留疤。”“原来如此。”沈钧看他一眼,转头望着不远处的竹屋,脚步不由得加快。半柱香后,沈钧已到竹屋前。两人在一棵结满青涩果子的桃树下站定。朱承秉适时道:“他就在里面,沈公子放我走了吧?”“既然已经到了门口,何必再省这两步路?等你把他带到我面前,我自然放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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