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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6 (第3/3页)
的,简直就是龙族的所爱。即便海因斯现在还没有觉醒黄金龙的血统,可是他骨子里对那些金光闪闪的东西有一种狂热的喜爱。如同喜爱着简陆那头在月光下能闪闪发亮的银月色头发一样=。=!威加森酒店暴发户一般的装修恰好戳中了海因斯的心。简陆发现海因斯对金光闪闪的东西产生莫名的狂热时是在自己赚了第一笔金币时,当时海因斯看着那堆在一起的金币,双眼亮晶晶的,简直对它们爱得像什么似的,初时简陆以为他只是因为穷惯了,对金钱比较执着。等好几次都是这样后,简陆便发现,是海因斯体内的血统作祟了。海因斯对闪亮东西的喜爱之情,表现在生活中的每个细节之上,从衣食住行到武器,喜欢颜色鲜活、金光闪闪的东西,若非简陆制止,他就要将自己的衣服都弄成了镶着宝石的金色的了。所以,在第一次去威加森吃饭时,海因斯一下子爱上了威加森的环境。简陆叫上了克里斯,三人去威加森好好地搓了一顿,算是为他们庆祝。这次的考核,不仅海因斯参加了,克里斯也参加,不过克里斯参加的是圣骑士的考核,而且没有悬念地通过了。在海因斯成为圣骑士之前,克里斯便是现阶段圣子的守护圣骑士。和克里斯比较熟悉了,所以这种该庆祝的日子,简陆也将他一起叫了出来。对此,克里斯有些小担心:威加森光一个包厢就贵死人,再加吃上一顿,每个月光明神殿发放给圣子的那点金币够么?需不需要他垫上一些?好歹都是看着长大的男孩纸,怎么着也不能让他们最后被抵押在威加森洗碗拖地吧?光明神殿的圣子和光明骑士出外吃东西却没钱付账,怎么说都有点儿太那啥了……最后证明,克里斯想多了。这三年来,随着简陆对魔法卷轴的深入学习,对光系魔法卷轴的绘制大有长进,加上市面上对光系魔法卷轴的大量需求,和索伦维持了一个长期合作后,让简陆大赚一笔。除此之外,简陆也开始学习魔法药剂,虽然进展没有光系魔法卷轴的好——证明他在魔法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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