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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7 (第2/3页)
br>他现在所在的,是曼珠特意给他设下的环境里面,一片如火如荼的曼珠花肆意的盛开着,眼神所到之处全然都是一片红艳艳的色彩。这样的颜色,就好像是又重新回到了千年前,二狗死去的那一天。其实他很不想去回想,虽然现在他已经知道,二狗就是沙华在人间的化身,所以在生死簿上面才找不到一星半点有关于他的记载,可当日的那份失落无助却像是现在还都留存在他心头一样。他们那一群乞儿每日聚集在几个固定的地方,总会有一个区会有那么几个领头的人,他们这一区大多都是些孩子,偏偏也不知道运气到底是好还是不好的,零零散散的聚集在了一个最为富饶的地方。小孩子乞讨,总会被年长一些的乞丐殴打,抢光自己的东西。一群半大的孩子能在那个破庙得到一席之地,原因也没有别的。那个时候他还叫范无赦,这个名字比起一群叫做狗蛋,吉祥,元宝,发财一样的乞儿中间已经是很有学问的名字了。他隐隐约约的被一群乞儿因为一个名字推举为老大,后来让所有人心服,无非也就是一个恨字。俗话说,穿鞋的怕光脚的,光脚的怕不要命的。他就是那个不要命的人。他活着本来就没有任何意义,他和狗抢过一个已经馊了的剩饭,在野外也抓过剧毒的蛇,侥幸几次没有死……却依然活的没有什么意义。后来沙华来这里的时候,他几乎是放任了手底下那个叫做六六的乞儿担惊受怕的让断了一条腿,就连走都不能走的他住在了破庙里面。他断了一条腿,又是逃荒来的京城——没有人知道他身上是不是有瘟疫,又吃过什么不该吃的东西,可这些东西,在他们中间,实在是不足为重。人真的饿得狠了,别说是别人的人肉,就连自己的都是能吃的下去的。受了伤的沙华除了上半身之外哪里都不能动,很久以后范无救才知道,六六在发现沙华的时候,其实他正躺在乱坟岗,手上拿了一个干巴巴连味道都没有了的饼,放在嘴边像是连张开口的力气都没有了。六六去那里,也是因为那一日有一个乞儿偷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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