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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到程颐熟门熟路地用软吸管喂他喝水,向他汇报情况:“你弟弟正在撬你的公司,你一条腿瘸了,慢点喝,别呛住。”“这是医院,医生说一旦你神智复苏就会逐渐恢复。另外,你脑子没事,脸正常——”程颐偏了偏头:“你自己试试第三条腿需不需要拐吧。”庄明诚眼神只恍惚了刹那,他几乎是瞬间便凝起了一缕微笑。程颐顺着他的手势俯下身去,若非深知他姓甚名谁,这真是一幕温馨画面。“你竟然还肯留下来。”庄明诚虚弱地以唇形示意,程颐站起身,利落地自床底推出自己的拉杆行李箱来:“确实,你再多睡一天误了工期,我恐怕就要拔输氧管了。”接着他当着庄明诚的面删除了他所有的联系方式:“我已经搬家了,你想做什么随你。”“另外,别浪费时间请人去找戒指。”程颐说完,整了整衣领便旋开门,忽听得庄明诚在身后启唇:“你让我放你走,三十岁。”庄明诚自己摘了输氧管,难为他连拳都攥不紧,却还能一派从容地坐直了说话:“还有四年。”他的伤口处汩汩渗出血来,显得他面色更加青白。那股气定神闲却仍然不改,程颐忽尔笑了:“我之所以不放弃一切,躲开你,还有个原因。”“凭什么?”“七年了,今天的一切都是我自己熬出来的,已经走到舞台中央,我没有理由为区区一个你放弃一切。”他礼貌地合上门,昂首离开。四年也好,四十年也罢。他忽然不再害怕。也许是他始终期待庄明诚承认他那荒谬的爱,来证实有些伤害覆水难收。话一出口,顿时失却魔力,正如搬家时他平静地听着一面镜子被打碎了,满地面目狰狞,而老板终于对他无可奈何。就看庄明诚是要吸干他每一滴血,还是同他暧昧到生离死别。程颐精神百倍地投入工作,把自虐精神都用来好好演戏。老板也很争气,没多久又上了头版。却不是因为环肥燕瘦,而是上演一出豪门内斗。庄明珏又失败了,庄明诚让他留下,他一转头去了昆仑山挖牦牛粪。程颐啼笑皆非,这就好像庄明诚一直在养一只矜贵的,爱挠人的豹猫。而他也不过是丢给小猫的新奇饲料。后来老板也给他打过电话,程颐不看数字,也知道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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