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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3 (第2/3页)
你还会回来的,你看,我已经惩罚过阿莫了……”我看着他,这个男人,我喜欢了他整整七年,现在看着他,我竟然有点想不起我当初为什么喜欢他了。他还在说,薄唇一张一合,他也有形状漂亮的双唇,让我想起某个人。我叫他名字,我说:“齐楚。”他停了下来,用他漂亮的眼睛看着我。他大概也察觉到气氛诡异,抿起了嘴唇。我说:“对不起,齐楚,我好像要喜欢上别人了。”我很小的时候,见过学校拆旧教学楼,四层的大楼轰然一声,一层层倒下来,扬起无数灰尘,像电影里的慢镜头。而此刻齐楚的表情,就和那个倒塌的大楼一样,一层一层塌下去,万念俱灰。我清晰看见他眼中有什么东西摇晃了一下。他说:“不会的,我知道你只喜欢我。肖林,你不要再欲擒故纵了……”我认识他整整七年,却从来没见过他这样慌。那年莫延被景家送去出国留学,音讯全无,俨然是要从此不相往来的架势,也没有见他这样慌。这个人,这个叫齐楚的人。我曾经为他,做尽天下最难的事,只为了得他一个笑容。我曾经灰心到以为,我再怎么努力,也无法让他为我动容哪怕一分一毫。原来,只要一句“我喜欢上别人了”就可以。世事弄人,不过如此。不知道为什么,看着他,我忽然想起涂遥昨晚上问我的那句话。为什么,我明明说的是我的事,他却好像要哭了呢?作者有话要说:但是很多人在问CP,就顺便说下了。写得有点多,愿意看的看看吧。其实写文写得越多,越觉得文里的人其实是有生命的,他们有自己的性格,我只要设定好大致的背景,把他们放进去,他们就会因为各自不同的性格,做出不同的事。文章开头那样的环境,以大叔的性格,他绝不会留下来,也不会拔腿就走,因为他是一个有原则又有责任心的人,大叔身上背负很多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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