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攻要黑化_分卷阅读100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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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00 (第2/3页)

x,再想想被拐卖的后果会不会比这个惨,然后决定就算被拐卖也要避免被一百个壮汉轮x。

希望这人真的是个好人,至少先带我去一趟他家再把我卖掉。我不要被一百个壮汉轮x[t_t]。

见我点头答应,方凛愉快的笑了起来。据他后来说,当我说出离开的时候,他心里突然升起一股冲动,有一个声音在他耳边说:“你绝对不能放他走,不然你会后悔一辈子。”当时我觉得那或许就是命中注定我俩要在一起,后来的后来才知道,这一切都他妈是剧情的力量。

方凛买了第二天的机票,我们在酒店又休息了一晚。从捡到我那天一直到带我回家那天,方凛没有换过双人间,我们睡在标准间的一张床上,明明床很大可我每天早晨醒来都会看到方凛在地下趴着睡得正香。

我才不会承认我睡相不好每次都能把他踹下去呢。

我的睡相一级棒,我是传说中的睡美人!

卧槽我真是傻逼,赶紧恢复高冷的心态,不然就变成逗比了。

我面无表情地经历了以上心理活动。

下了飞机,我呼吸着皇城的空气,突然觉得就连雾霾都是那么的亲切。毋庸置疑,我失忆之前肯定在这里生活过,并且生活的不错。

方凛的行李不多,只有一台笔记本电脑和几套换洗的衣物,我更是什么都没有,一星期里换的衣服都是方凛的,意外的合身。

所以我们并没有把行李先放回方凛家中,而是直接奔向理发店,我把红毛染回了黑色,方凛把头发染成了红色。

方凛对着镜子频频称赞自己,顺带劝我把头发再染成红色,我装作没听到他说了什么。

“我活了二十年第一次知道原来我也能这么帅,简直帅出了水平。离焰你干嘛把头发染黑了啊,红的多好看。”

方凛在带我回家的路上一直对我说着这句话,隐约给我一种劝青楼头牌接客的感觉。

我觉得我失忆前一定是个很丧病的人,一点节操都没有,才会想出这种比喻来。

方凛并不是独自居住,而是和父母。我觉得这在我的意料之中,但我说不出他为什么给我这种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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