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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 (第2/3页)
r>……仰星是一个当红甜文作者,说来惭愧,他自认不是个傻白甜,反而对接触到的人总是很难信任,但偏偏写起傻白甜,他就得心应手,大概这就是传说中的缺啥补啥吧。他每天的日常就是闲逛、看书、敲键盘,不爱社交,宅的要命,哪天没注意死屋子里了,估计也得一个星期后才有警察敲门——还得是因为一周没更新,编辑报的警。仰星这人也没啥大志向,就指望靠着那点写字钱,能在三十岁前贷款买套自己的房。毕竟他这辈子,还没有住过真正意义上自己的房子。四岁的时候,他父亲没了,十四岁的时候,母亲也没了,童年的记忆里,他都是东家住几天,西家住几天,还好会卖萌肯干活,亲戚们虽然不给什么好脸,也好歹没把他赶出去。十六岁的时候,他非常自觉地不再给亲戚添麻烦,自己打工租了个房子,住在一间十平米的屋子里,过了五年才搬到稍大点的房子里。二十四岁的时候,老天终于开眼了,让他遇到了生命中的贵人:秦昊。说贵人,其实也不是很贵。彼时秦昊还是个刚开始写悬疑侦探文的底层写手,为了寻找气氛,每天晚上在老旧的城区里面溜达,仰星晚上打工回来遇到他四次,每次都把双方吓得半死。后来两人认识了,仰星就跟着秦昊写,估计也是有点天赋,没过几年竟然也混出了头。一个晚上过完前半辈子的滋味并不好受,仰星用了很久才从床上爬起来,打开电脑,又开始写那篇玄幻。这风格其实不是他擅长的,但是还非得写,起码得写个一万字——这事起源于一个月前,他和秦昊打的一个赌。那会儿他作死嘲讽了一下秦昊新开的灵异,秦昊直接告诉他他自己要是写得出一万字这个题材的,送他一款全新的青轴键盘。秦昊这家伙是真知道他想要什么。没的说,写吧。不过话说的挺容易,真要下笔,他又难为住了。恐怖题材这玩意儿,就属于看起来害怕,写起来更害怕的。去年看个贞子吓得从沙发上滚下来,事后被秦昊嘲讽了一年的场景,他至今提起来还磨牙。但是那键盘……真的想要。哪怕是编!也要编他妈个一万字出来!“灵异其实换个角度也能写成玄幻嘛,反正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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