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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 (第1/3页)
终于摸到了点门路…嗨,您不懂。”客厅的电视不知什么时候换了频道,台词就着背景音格外应景地响了起来:“世界很小,小到你回个头,都是你多年未见的老情人。”第3章于笠初并不常晨跑,除非醒得过早,没了睡意才会出去跑上一跑,当然这种情况发生的概率微乎其微。于笠初今天是踩着闹铃醒过来的,一个人的时候起床气无人可撒,便也乖乖地就起了,只是一双原本就不怎么爱睁完全的眼睛此刻干脆就闭着罢了工,直到靠感觉摸到卫生间,往脸上泼完一捧水才算清醒了一点。刷牙的时候于笠初就看着镜子出神,他很少出神,也不怎么思考人生,他活着的姿态一直是游刃有余的,也一直不让自己太过烦神,装逼点说就是出尘,通俗点说就是懒。可自从上周的高热打了他一个措手不及,轰轰烈烈地烧了一把后,最近他常常感到不太得劲,冷眼看四周都有种恍如隔世的错觉。不过错觉总是被遗忘地飞快,就像醒来前一秒的梦境,转眼就在记忆里删档了。七点四十五分,于笠初换上白大褂,开了机器靠着办公桌喝了一杯早茶,同事踩着八点的槛儿来齐后,病人也相继拿着单子来做检查了。于笠初大学读的是N大医学本硕博八年制,毕业后直接被导师推荐进了N大附属医院,在放射科负责核磁共振,医生这个职业熬的是资历拼的是年纪,于笠初这批八年制的医学生算是讨了个大巧,虽然考上难于登天,进去还得呕心沥血掉八年头发,但也大大缩短了时间成本,于笠初博士毕业后很快做了主治,工作三年便顺利考上了副主任医师,在医生堆里也算是年轻有为。刚毕业不久的博士生的通病大都是理论多于实践,实际经验少得可怜,然而于笠初硕博期间除了忙课题没少跟着导师东奔西跑,临床也泡过不短的时间,导师重视他,也教了他很多东西,大抵也是有天赋的,所以对于工作他上手更快,经验较同期显得更丰富,工作三年多,也算是嫩头青到老油条初步毕业,在同期里算是不可多得的佼佼者。上午的第一个病人是骨科过来的,是个年轻小伙子,二十来岁,检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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