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芒初试_分卷阅读70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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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70 (第2/3页)

并不多,打打游戏、看看闲书、网上冲冲浪,几乎就是他整个娱乐生活的内容了。要说他有什么特别之处,大概就是一肚子伪文艺青年的墨水,喜欢时不时写个矫情的小诗短篇散文之类的装个逼唬唬身边人吧。

尤其是高中三年,杨时卿突然有一天起就爱上了看书。学校图书馆的书几乎都被他翻过。各种、杂志、散文、诗集……他几乎每个领域都看一些,尤其爱短篇和文艺诗集。

杨时卿开始正经思考起来,自己已经看了这么多的书,那现在能不能,尝试着自己动笔写一写呢?

杨时卿写的第一个故事是一个科幻悬疑推理向的短篇,只有四千字,最后结局一个大反转,写得杨时卿自我感觉良好,鼻子翘到天上去。是他趁晚自习下课的空闲时间笔走龙蛇完成的。

杨时卿放学回了家就兴致勃勃地把自己写的手稿给明煦看,还幼稚地把结局那一页藏起来,让明煦猜剧情。

明煦有点意外杨时卿突然写了个短篇,不过仔细一想,这还确实是他会做的事。最后还是耐心地看完了,然后评论一句:“你今天英语试卷写了吗?”

杨时卿登时不乐意了:“别这么扫兴啊!先猜结局,快快。”

说着杨时卿挂上一副期待的表情,眼睛亮亮的,尾巴还在背后摇呢。

“结局……”明煦犹豫了一下,“男主角死了?”

“没,我把女配写死了,男主复活,救走了星球所有人,核激光爆炸,女配为救男主英勇献身。哈哈哈哈没想到吧!”杨时卿把最后一页递给明煦,还用手指头指出关键情节,“喏,就是这个啦,看见没?”

明煦耍赖:“你把结局都告诉我了,我追文的兴趣都没了。”

杨时卿啧一声:“狗子,你变了。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明煦被他逗笑了,伸手抱住杨时卿的腰,在他耳垂上轻轻吻了一下:“好,我看。”

杨时卿一个激灵,手里的纸差点抖到地上去。他总感觉他们两个这样有点奇怪,但又总说不上来哪里奇怪。

只感觉心里怪怪的,但……其实并不讨厌。

明煦三两下把结局看完了,然后点了点头:“是写得挺好的。”

杨时卿心里喝了蜜一样开心,“是吧。”

“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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