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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2 (第2/3页)
那时候的事情,却发现自己记得并不多。他们是从元港城这里上的岸,但仲聆却对之后他与房邬同去边关,两人之力刺杀敌军将领一事,印象更加深刻。那一次,房坞带着仲聆来江北的目的,是用胡寇的血来给仲聆的刀开刃的。都说长兄如父。房邬比仲聆年纪大了十一岁,他是又当哥又当爹又当妈,用了不少心血去栽培仲聆,拉扯他长大。因为房邬早些年不知道自己同胞弟弟的存在,在得知仲聆的消息后,他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找到了仲聆,那个时候,无论是读书习武,仲聆起步都已经有点晚了。房邬爱之深、责之切,对仲聆下手真是一点情面不留。他严格的管教,再加上仲聆自身极好的资质,才成就了仲聆如今的模样。在班青的描述下,仲聆确实记了起来,当时江中的漫天火光,照亮了茫茫黑夜。他和房坞的船幸运的是离得比较远,并没有被江面火油波及。然而在这幅画面里,他至今仍清晰记得的下一件事,就是他站在船边,房坞在他身后,一脚把毫无准备的他踢到了江里。房坞不准他游上船,逼着他自己游到岸边。那时候仲聆怕水,而房邬就在火光冲天的江上,狠下心逼着他生生的练了出来。别的人、别的事,仲聆真的不记得了,他那时候最有印象的,就是他在江里头扑腾着喝了好几口江水。江面硝烟弥漫,江水里似乎还带着血气,让仲聆慌得不行,差点以为自己就要淹死在江里头。可是班青是怎么见到他的?仲聆虽然想不起具体经过,但按照这个时间点,他绝对不会是什么潇洒帅气的模样。仲聆是真的没想到,他会在这段经历里与班青相识。他很有些意外,想了想,又问:“所以你是在江边见过我?”班青的眼睛笑弯了:“你终于想起我了。”不,别这么高兴,我并没有想起你来。仲聆面无表情的在心里想着,面上却不露情绪:“那是十年前了,都过了好久了。”班青说:“确实过了很久,但对我来说,那天发生的一切还在我的眼前,现在想起来,就像昨天才发生过的那样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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