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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 (第3/3页)
糊,听起来几乎像是撒娇了。叔叔看了看他,喉咙里发出了笑声。然后从自己西装口袋里,取出一盒香烟,不知什么牌子,青年也是第一次抽。他故作老练地将烟含进嘴里,垂下纤细的睫毛。青年的好友总说青年的睫毛很长,垂眸的样子,又有几分无辜,让人很有破坏欲。当然,这位好友是个弯的。青年自己也是,但他没有同别人出柜过,除了那位好友。他用舌头拨了拨嘴里的香烟,缓缓抬起眼睫:“帮我点烟吧,叔叔。”然后他看到叔叔的喉结动了动,不一会,一个打火机凑到了烟下。火苗升起,带了点油的味道,烟头被烧红了。青年缓缓地将自己人生中第一支烟,品进嘴里。他说:“叔叔,味道很不错。”他指烟。后来,他也知道了叔叔身上的香水味是什么,tomford烟叶香草。有很长一段时间,他身体内外,都是这股香味。第3章当晚宴会,来了许多人。青年乖巧地跟在父亲身边,一个个听父亲介绍。青年端着杯酒,穿着小礼服,被勒出窄窄腰身。父亲终于带他到在花园里认识的那个人身前时,青年已经喝得有点醉了。他两颊有些红,嘴唇也是红的,只有一双眼,比先前更亮更湿,漂亮得过份了。叔叔像不认识他,好比那点烟交情不存在一样,像个陌生人一般,听着父亲的介绍。然后将他的名字,在那双好看的唇里,细细磨了一阵,再说出来。青年听着他的名字,被这个人这样念出来,身体一下就更烫了。他眼神闪躲,在父亲面前,他一向乖巧,进退有度。而现在,不知怎么地,平时的机灵,都被青年忘之脑后,浑身上下,都因为自己的名字在别人嘴里过一遍,而软了。叔叔叫他黎钦,然后说好名字。父亲见自己儿子不吭声,只一昧埋着头,不由道:“秦肃,这我儿子,你之前还抱过他骑大马呢。”叔叔挑眉,将神情有些闪躲的青年看在眼里:“是啊,当时还那么小。”青年终于抬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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