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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三)關於身為平凡高中生的我Lv.99才開始屠龍這件事 (第11/14页)
兮兮地壞笑道。 事實上,確實有寫的,自己嘔心瀝血寫了十年,長達二十萬字的作品,投稿給出版社,而且過稿了;但是被放在「純文學」區,而不是「大眾文學」區,因此在書店的能見度很小,每年的版稅少得可憐。 反而是在「成為小說家吧!」投稿的,吃飽太閒的時候,亂寫的「平凡高中生穿越到RPG遊戲(其實就是類《勇者鬥惡龍》設定)裡,原因是被身為王室祭司兼公主的金髮雙馬尾巨乳魔法師以『勇者』身分召喚過去」的故事。 主角卻蹲在新手村十年不出(遊戲內時間),練到滿等才出門打怪,結果一拳打飛一個小BOSS,每經過一個村莊就把美少女像寶可夢一樣收入隊(後)伍(宮),才六萬字不到,就已經準備要打明明已經七百歲,外表卻是蘿莉,而且穿著暴露的能從龍變身成人形的大魔王。 《關於身為平凡高中生的我Lv.99才開始屠龍這件事》不但主動被編輯發掘,初版已經售罄,還跟角川簽約了第二集,而且已經開始商談改編漫畫的事宜。 更好笑的是,跟他的小說配合的插畫師,也有看這部作品,看完之後,立刻用Line告訴他:「超級喜歡莉莉希亞醬☆超喜歡!好喜歡呦~~傲嬌貧乳又暴力的長角合法龍蘿莉,超多屬性的,居然能這麼萌,有夠香!!」 「明明喜歡渡君,對渡君一見鍾情,卻看到他就揍他wwww愛了愛了~~」 「真的、真的、好希望第二集她可以加入隊伍!她是最有希望跟渡君在一起的,對吧?對吧?!老師您不要辜負我啊!我可是會衝去你家裡,鯊了你喔~~」 除了不吝讓他知道自己對魔王的喜愛以外,還在推特畫了好多蘿莉魔王的塗鴉,配文全是「魔王X勇者最高!」。 然而,第二集的插圖,卻是除了蘿莉魔王以外,其他角色相關,尤其是有男主角入鏡的,全部都0進度。明明每半個小時就發一則推特,而且一天可以摸魚兩、三張塗鴉。 想到這裡,上条更覺得羞愧。自己都已經二十六歲了,還在寫這種二十年前就已經開始流行的,穿越、廢萌、後宮、廁紙、輕小說作品…… 其實這部作品,自己看了都覺得設定老舊,劇情用膝蓋想都能知道,然而卻一度衝上推特熱搜,二刷在Amazon的銷量也很好。 相較之下,自己最喜歡的那部,還在出版社的倉庫裡積灰塵呢,這樣的自己,果然是絲毫沒有任何寫作天分的。 『買的人絕對都是為了巨乳美少女的插畫吧?!果然,還是對不起母校早稻田!真是丟臉死了。』 『說什麼都不想讓勝也知道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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