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再来_分卷阅读113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113 (第1/3页)

    不同,路易的大头什么时候贴过来都是香喷喷的。也正是因为路易良好的生活习惯,孟九昭这才不抗拒路易每天伸过来的大头。

嗅嗅今天路易带回来的话,孟九昭将花别在腰上,径直走去烤架那边,双臂用力,他把架子上那段长长的脖子叉到路易盘子里去了。

路易的双眼不明显的亮了一下,看了看四周,确认没有其他人以后,两根短爪子立刻抓住梁龙的脖子,脚爪子同时踩住尾巴尖,他便开开心心开始啃脖子了。

左边啃啃,右边啃啃,时不时还要抱着脖子转个圈,路易啃得如痴如醉。

事实证明,再优雅的帅哥在啃脖子的时候都是优雅不起来的。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同样的经历,小的时候,食物都是父母给的,可以吃什么,不可以吃什么,大部分也是父母吩咐好的,即使有偏好,也不会被父母纵容着一口气吃到撑。长大了就不一样了,一旦自己可以选择食物,在衡量营养均衡和自我偏好终将,大部分人绝对会选择后者。

大人们其实才偏食的厉害呢~

路易就是这样,自从他可以自己狩猎之后,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他的饮食偏好终于畅快淋漓的显现出来了。

路易最喜欢吃各种恐龙的长脖子,也喜欢啃蹄子,除此之外,别人扔掉的肝脏也是他的最爱,总之,一切上不得台面、别人恨不得扔掉的东西都是他的最爱,前提——这些料理都是阿秃做给他的。

身上流着华夏民族的血液,孟九昭在能举动克拉的锅子的时候,就开始做饭了。作为鸭脖猪蹄的爱好者,他首先攻克的就是这两样美食。做好之后,其他人并没有对这两样东西表现出多么的喜爱,倒是路易异常捧场,特别是孟九昭找齐材料做了原始社会第一锅溜肥肠之后,路易彻底迷上了这些边角料食物 ̄▽ ̄

这也是他如今不喜欢和部落其他人一起吃饭的原因了,因为他爱吃的这些东西一旦吃起来……怎么都优雅不起来,不愿意放弃自身形象,也宁死不屈坚决不放弃心水的美食,于是在路易的强烈要求下,他们每天便一家人一起吃饭了。

吃完饭孟九昭惯例去刷盘子洗碗了,这是他主动要求的,一来是他每天提供的食物最少,二来……一家子只有他能够在洗碗后带着完整无损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