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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I) (第3/3页)
过年的零用钱他也不要了,分给弟妹。他父母亲戚不多,叔叔阿姨的数目,十隻指头也数得出来。他们家有资格拿综援,但老爸坚持自己有手有脚,又有工作,不该跟有需要的人争饭碗。只要他一日未残废,就不会向政府要一分钱。 这样下来,日子也过得不太差,甚至是快乐的。一个月能去大排档吃一顿饭,一家五口,三个小菜,每人一个白饭,有时还能叫一枝啤酒。吃的都是酒楼菜,但大排档比酒楼便宜得多。总能饮饱食醉——每个月就这一餐最豪华,楚暮甚至吃得下两碗白饭一碗粥,把平日没吃的都补过。 若天天这样吃,那又不行。一个月一次就刚刚好。楚暮不追求过多物质享受,他认为人生来就不应享受太多。如此一来,久不久尝点鲜、舐一下蜂蜜,倍觉那味鲜蜜甘。 然而钱赚来总得要花的。明天大学迎新营便花了他六百元,当初入大学要交五千元留位费,大概六百元迎新营费用就是从那五千元扣掉的。其实楚暮对迎新营没兴趣,只是母亲坚持要他参加,说去到新环境,人总得认识一两个新朋友,不然没靠山。 他说了几十次不去,终于母亲平静地说:「你没钱去的话,妈妈给你钱。」 楚暮不说话了。他以为自己性子够硬了,总不够母亲的性子硬。 他继续吃巧克力包。吃完后,舌底还有咖哩的馀味,但巧克力霸道地攻佔绝大多数领地。舌头一捲,将两种南辕北辙的味道融合,楚暮咽了一下口水,觉得反胃,嗝了一声。夜晚逛街有个好处,人少,做什么事也没人管你。 回家后他惊喜地发现妹妹做了炒饭——十一岁的妹妹竟然试着用火腿、蛋、香肠跟昨天剩下的叉烧做饭。楚暮自冰箱翻出一条葱,切成葱花加入饭里炒热,吃起来比那两个冷硬的包鲜美多了。吃过饭,有气有力,他拿出表面封尘的背包,放入替换的衣物、放脏衣服的胶袋,梳洗用具、一两袋饼乾——带去也不知干什么,可不带点吃的,他不安心,他太清楚食物的重要性,饿起来,纵使满腹诗句也不能裹腹的——还有手电筒跟一本小说,前者是学系要求他带的,后者是为免在营中感到沉闷。 手机只馀下十巴仙电量,赶紧充电。他等手机充好电才睡,况且父母又未回家。哄了弟妹去睡,讚了妹妹一番,一个人靠在露台,端着一杯凉茶,静静喝着。月亮挣开了云朵,柔和地普照大地,当然争不过地上的星火——那些数之不尽的街灯与霓虹光管——可楚暮想,知音人应当无视人造的星火。它们都是假的,都不是天然的,都是光得刺眼的。只有那一轮明月千古以来也没变过,依然用那不灼人的银光抚慰万物。 变的是人心与环境。 呷一口凉茶,母亲熬的凉茶倒是十年如一日,淡中带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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