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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雨莹心我叫程旭,大家都叫我阿旭,大学英语系毕业,双学士学位(我同时主修日文)。二十岁大三那年,经过系上一位教授介绍,到他的一位老同学家里做英文家教。回忆面试当天,刚开始对他家印象非常好,他们父妻俩原来都是大学工作的知识分子,后来共同经营一家中型企业,家境非常富有,两位老人都十分客气,彬彬有礼的不太像商人。他们坦承因工作繁重,平时疏于照顾他们的十七岁的独子萧维嘉,只能在物质上尽量满足他。他们也知道儿子不是读书的料,四肢发达,头脑简单,课业一塌糊涂。去年好不容易初中毕业,走后门进了一间私立高中,读了一学期,除了体育外,全部不及格。出于种种考虑,他们决定过一两年移民去加拿大,但担心儿子英文程度太差,无法适应国外生活,因此想替他请个家教,训练他必须的会话能力。他们并不指望家教能让他们的儿子英文突飞猛进,最主要是希望有人陪他念书,能让他比较专心,不要到处游荡而学坏了。听他们这样说,我就比较没有压力,加上他们付的薪水很高,每星期一、三、五上课,每次三个小时,一个月三万元,于是我便同意接下这个工作。谈好后他们便介绍他们的儿子给我认识,老实说,见面后我便有点后悔,这个学生长得高头大马,我身高已经有179公分,却只到他的耳朵,估计他至少有16公分以上,真难相信他只是高中生。而真正令我难以忍受的是他一头乱发,眼神桀骜不逊,微微上翘的嘴巴好象永远不屑理会别人,虽然很英俊,却活像个地痞。他父母刚刚离开一会,立刻给我一个一个下马威,开口第一句话就是,「嘿,你就是程旭?我妈说你已经二十了,看上去怎么像中学生啊……」我打断他的抱怨,「从现在起,我是你的老师……」维嘉立刻跳起来,「我讨厌老师这两个字,以后我就叫你旭哥,算是给足你面子了。」我一阵不快,差点给这家伙面门一拳,连最起码的尊师重道也不懂,真他妈没教养。可是我已答应他父母在先,只好硬着头皮开始我的家教工作。仅仅教了两个星期,我便已经有了深刻的挫折感。他白生得一副好相貌,却是个十足的大白痴,刚背完一个英文单字,不到三分钟马上忘得一乾二净。几个简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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