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分卷阅读150 (第3/3页)
面最最常见的那种“欲言又止”式。尚且不了解发帖套路的煜兮又慢慢的将回复拖了下来去,只见在发帖的前面几分钟,回帖的人都不怎么相信楼主说的话是真的。毕竟析喻的身份论坛上已经八了好久都没有一点点眉目,他几乎没有在网上留下任何有用的信息。而回复里面除了质疑楼主是不是想骗回复以外,甚至还有一些看热闹不嫌事大的用起了激将法……8楼:假的吧,有本事拿证据,你这个主楼我也会发,故弄玄虚~9楼(楼主):真的不是故弄玄虚。这是我朋友的同学给她说的,她不让我告诉别人,所以我也不敢随意发,反正真的是一个很可怕的真相就对了。10楼:呵呵,又是我同学我朋友~楼主你能不能编个新颖点的来骗人11楼(楼主):算了..我直接上和朋友的聊天记录吧,大图不方便发。”就在这层回复下,楼主便真的和他自己所说的那位好友的聊天记录给发了出来。两个人的对话并没有什么爆点,大概只能看住楼主的好友的同学正在国家电视台工作,然后前段时间出于好奇利用自己上司的内部权限查了些合同而已。在两个人的对话结束之后,楼主的朋友便将用手机拍到的网页图给他发了过来。虽然贴子里只有一张小小的缩略图,但是煜兮还是看到了那张熟悉的扫描版合同。这是他当时给录音前签下的合同,文件的最后“商煜”两个字明显的不能再明显。……不同于之前就见过并且亲手签订了合同的煜兮,因为图片像素太低的缘故,下面的网友们并没有第一时间认出来这是什么。“13楼:楼主发的这是什么?话说通讯账号和聊天记录也太没诚意了吧?这个东西我分分钟能够给你伪造出来一个g啊。14楼(楼主):……拜托!重点不是聊天记录啊,重点是图片!你是真的没有看到吗?这是之前纪录片配乐的合同啊。我想不傻的人都能看出来“析喻”这两个字只是艺名吧?你们仔细看那个合同右下角,签的就是析喻的真名!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