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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 (第2/3页)
住了大概九个月。没有任何人能找到我。一开始我并没有打算离开纽约,也没有去基韦斯特隐居的念头。在乔舒亚离开后,我又把里普科之夜的录像看了几遍,然后去睡觉。我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决定第二天动手写论文,然后回家向我父亲认错,再回波士顿读完本科最后一年。我一向是个随性的人,又容易犹豫、难作选择,但当我下定了决心,通常是不会改变的。这次不同,这个夏天一连串意外接踵而至,随即改变了我的人生轨道。先是文泽斯拉夫里普科,再到格丽塔萨夫。也许后面这个名字你也听过,在这场运动末期,她写过一连串冷静而又切中要害的报道,随后的二十多年里,作为记者她一直保持着灵敏的新闻嗅觉、无畏无惧的勇气和强烈的同情心,从而声名卓著我这么写着,我明白我已经原谅她了。在将近零点多时,她按下了我的门铃。起初我以为是我父亲,他知道我继承了外祖母的宅子,如果他真想找我,他能够找到。我已决定要面对他,于是在门铃声响中,我不紧不慢地换上衣服,洗了脸、整理好头发,以稍好的状态面对他。但并不是我的父亲,老纳撒尼尔威尔森。她站在门边,抬起头看我,好像很吃惊似的。有什么可以帮到你的,小姐?那时我不认得她,以为她是半夜路过拉奇蒙,因为汽车抛锚之类的事故来求助。我会非常感激你的帮助,威尔森先生,不介意请我进去?她也许是猜到我并不乐意被采访,早就准备好了一套说辞。她朝我扬起手上的照片,是我外祖母年轻时在拉奇蒙这栋宅子大门外拍的。我半俯下`身看清了些,是从杂志上剪下来的。她说:我一直非常喜欢温妮吉尔夫人,当我知道你是她外孙时,我就猜你可能住在这儿。看来你很了解她。我倚在门框边,并没有露出邀请的意思。她撇了撇嘴,好吧,我打听过,你没有回家,也不在你那几个朋友家,所以我就找到这里我找了整整十二个小时,我走遍了整个拉蒙奇。你不会在凌晨一点让一个女孩子独自回城里吧,威尔森先生?尼尔,谢谢。我想了大概五六秒,侧身打开门让她进屋。我叫格丽塔。她热情地朝我伸出手,没有半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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