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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2 (第2/3页)
即便是齐笙终于被世界各国警方组织关注,他始终保持着他“朋友”的面貌,小心翼翼的待在齐笙的身边,小心翼翼的,等待着。现在回过头来,齐笙发现自己其实并非一直不清楚这些事,然而他只是下意识的忽略了。因为他认为荆芸是他的朋友,而朋友就不应该互相猜疑;因为他认为相比起平凡的研究室工作每年等着可怜巴巴的不多的论文发表机会,他更喜欢现在这样想做什么就去做的生活;因为他认为这些年的生活已经证明了,他是一个可以负担起一切的人。然而他实际上错了。荆家的种,骨子里都带着与生俱来的不安分。即便是看起来已经被荆家遗弃了的小崽子,也不能忽视他身为荆家人的血脉。这十多年,齐笙为荆芸挣到了回到荆家的资本,而荆芸为齐笙带来的,则是全球性的追捕。但这时候的齐笙已经骑虎难下,而且多年生活养成的习惯,也已经让他不想迷途知返。权力和金钱,始终是迷惑人最有力的两项武器。齐笙的天才,在荆芸有意识的引导下被充分的发挥到了各个方面,而回报所带来的巨大的利益以及随意左右他人生命的操控感,则让齐笙内心最深处的疯狂都被引诱出来。但他和荆芸始终还是不同的。这其中最明显的就是对待生命的差异上。他和荆芸,他们都很喜欢那种一手掌控了他人生命的感觉,但荆芸天生骨子里带着的冷血,说好听叫杀伐果断,说白了就是嗜血。必须杀的杀,不是那么必须杀的也杀。而齐笙则单纯是喜欢那种掌控住人的感觉,那种当他淡淡的说着话,而对面的人却已经因此而害怕的失魂落魄的状态才是他追求的。只是要了对方的性命,在他眼里看来实在是太过简单粗暴,而且会经常不必要的复杂化简单的事情。就比如龚自新教授那事儿,按他本来的意思,把老教授关在哪个旅馆里一段时间就行了。可荆芸安排下去的人手,做这件事的时候却失手弄出了人命。而且弄出人命不说,还没擦干净屁股,导致他的计划在最后时刻功亏一篑。要知道霍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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