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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6 (第1/3页)
总是迟来半个月的信,上面歪歪斜斜写着一些零碎的近况,村里收庄稼,母猪产崽,公社搞了什么新条规,难免会有错别字,和打了一个括号不知道怎么写的字,可林宗海总能顺畅看完。信的内容也不多,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就能低下头看到最后面的一个“柳”字,比划流畅,端正有力,这是林宗海教过他最久的汉字。走的时候他对小柳说,在村里受人欺负就告诉自己,小柳从未在信里道出过半点委屈,同样,林宗海也是报喜不报忧。他只跟小柳说计划有变,没有跟姐夫一起做生意,而是选择了自己另外找份工作,轻描淡写概括了失意的遭遇,实际上那个时候他还是个失业青年,在最艰难的时期每天都是靠小柳给他的酱菜伴着白米饭填饱肚子。他不是没有想过回村,可是当初的壮志雄心还在残存脑际,林宗海不甘心未施拳脚就狼狈返乡,再加上经历残酷社会的种种冷遇,他的拼劲御化成狠劲,愈发想要证明自己,出人头地。林宗海后来收到小柳的回信,上面全是安慰鼓励的话语,他想象着对方就在身边,仿佛在心灰意冷之间找到了一丝柔光,撑着他继续前行。小柳还在对折的信纸中夹了两块钱,林宗海拿着这钱去买了两个肉包子,坐在路边就往嘴巴里塞,那是他吃过最好的一顿。剩余的钱他又全部寄回给小柳,并且在信中告诉他,等不久攒下钱,就带他来镇上。辗转得到了一家小工厂搬运工的粗活,这是最低层的劳力,林宗海每日矜矜业业、不论风吹日晒地干着在别人看来枯燥泛味的工作,他年轻力壮,任劳任怨,由于会识字,机缘巧合之下被调剂,转到一个稍轻松的岗位,当然,工钱也得到小幅度上涨。这是一个好的开始,林宗海如鱼得水,深获重视。在他以为往后的日子就这样稳定下去时,更大的际遇摆在他的面前,他遇到了一个娇美俊俏的女子,他理所当然地被吸引,后来才知道对方大有来头,是老板的掌上明珠。一切都显得俗套,老旧,听起来不合乎情理,然而际遇来临时,往往掌握在有心人手中。林宗海与老板的女儿周婉华相恋,不多久,他们要回城里办分厂,老板善识能人,并未阻止女儿的爱情,而是带着林宗海一起走,希望他能成为左臂右膀,林宗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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