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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官(扶她) (第3/11页)
忆里那个腼腆稚嫩的小孩。可听到那句‘五岁也能跟野狗抢吃的’后,心中却是重重一颤,她怔怔看着江照晚熟睡中的脸。 离开金城前江照晚才15岁,那时她的颊边还有稍许软肉,而如今的江照晚已然褪去了青春时期的青涩感。瘦了、皮肤也没以前瞧着白净,眼窝很深,眉眼虽仍旧温和,但更多的,却是被时间磨砺出来的沉稳。 恍惚中,江婷吟又想起了从前。 那时她正值生产,屋内浓郁难闻的血腥气息还未散去,她面色惨白、浑身都是脏污,疼到近乎要昏死过去。而她的丈夫,那个圆房半月不到就丢下她远赴重洋的男人不管丫头婆子们的劝阻硬闯进来,连他们刚出生的孩子都不愿看一眼,就这么高高在上的审判着她—— 不认识字,没念过书……更没有接受过西洋的教育。 除去幼时她哭闹得太厉害爹娘因为心疼没有再强迫她缠足,她的丈夫当着众人的面将她贬得一文不值。紧接着公婆也进来了,他们劝方世倾不要离婚,说再怎么样江婷吟也为他诞下了方家长孙…… 离婚? 呵。 真当她会相信所谓的离婚后男可再娶,女可再嫁的言论么? 方家如今发达了,方世倾休弃她后还能再娶接受过新式教育,和他情投意合的女子。而她江婷吟已二十有余,又生过孩儿,还是方家大少爷的前妻,新城哪个男子会愿意娶她? 多可笑。 想她江婷吟嫁到方家后侍奉公婆,教养小叔,管理下人,任劳任怨的做了三年的方家大少奶奶。到头来,竟只有诞下长孙这么个唯一‘功劳’。 屋内的人还在争执着,方世倾那一声声“包办婚姻”、“没有感情基础”、“被迫娶她”的话要江婷吟手脚冰凉,浑身像是坠入冰窖一般。 若嫌弃她没读过书,当初又为何要找爹求亲呢? 听说方世倾在国外认识了一名相貌、谈吐和性情都一等一好的女子,想来这般急迫地要同她离婚,怕是想去追求那位小姐吧? 这个她呆了三年的家,终究只是她丈夫和公婆的家。婆母虽然待她不错,但她终究只是个儿媳,比不上亲生儿子;公公为人古板,发现江婷吟偷偷识字读书后还严厉地斥责了她;至于丈夫,他在新婚夜得了她清白的身子后半月不到就去了外国,三年间归家的次数屈指可数,本就毫无感情可言,如今又倾心她人…… 既如此,她也没必要死皮赖脸的赖在这里。 只可惜她的孩儿……他还那么小,脸都还皱巴巴的,连眼睛都没有睁开…… “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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