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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8 (第2/3页)
常的老旧,装订也很糟糕,雷蒙德把他拿出来的时候还有一些书页直接散落出来。这本书的书名叫做,雷蒙德猜老梅之所以没有注意保护它,很可能是因为这书的编写水平远远不及那些言辞考究有学者风范的图书。雷蒙德翻了翻编写者的自序,这书至少也有三四十年历史了,编写者本身就是佣兵出生,退休之后才开始收集各种佣兵的故事和传闻,把他们编纂成集。他不怎么费劲的在里头找到了马库斯的篇章。显然这位作者对马库斯相当的欣赏和推崇,甚至给予了“战争机器”这样的名号。雷蒙德跳过了大致相同只是描述的更夸张详尽的马库斯的前三十年人生,——值得一提的是,这本书的作者认为传闻中的“亚当菲尼克斯是马库斯的父亲”有相当的可信度。在马库斯入狱之后的第四年,他被多米尼克放了出来——显然多米尼克的家族在帝国有一定的关系和势力,帮助重犯越狱的代价仅仅是被扔进监狱关了十年。越狱之后的马库斯逃离了帝国,开始了佣兵生涯。他不问雇主,只问报酬,选择的任务几乎都与战争有关,人类,精灵,平原,山地,沙漠,港口,内战,戡乱,夺还,入侵……马库斯就像一个绞肉机一般,只要你能投入足够的钱财,他就能带队上场替你把对方杀的哭爹喊娘。雷蒙德注意到,马库斯果然参加过共和国与精灵之间的钟摆战争。原来如此,所谓大象的记忆,说不定是由于精灵们记得他……雷蒙德想起马库斯从汤里捞出的松针,那根本就是故意放进去的吧,然后他又想到了更严重的问题,这样的话,把他和憎恨着那场战争的眼泪君单独放在一起没问题吗?文章的最后写到,在经历了将近二十年的四处漂泊的佣兵生活之后,马库斯对于佣兵的制度和管理问题有了自己的一套看法。于是,他打算开办自己经营的佣兵会所。由于年代的限制,这本书并没有描述马库斯后来的佣兵会所办的如何了,但是,雷蒙德在书上看到了一个熟悉的标志,那是马库斯给他自己的佣兵所设计的招牌——盾型的底面上,一把剑与一把长弓以九十度的交叉,组成了一个X形。读完马库斯的记录,雷蒙德被一股无力感和挫败感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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