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时代之金融之子_第六十一章 枪击大佬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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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一章 枪击大佬 (第3/3页)

就由助理来应付。

死者的身份很快就被查明,是来自社团新意安的红棍陈耀辛,曾经因为从事**活动被香港警方多次传讯,案底就有一大堆,此次前来香港是为了参加赛车,结果被不知名的枪手一击毙命。

消息一传出,顿时轰动了整个港澳地区,媒体大肆报道,一方面是因为此人是社团的高层,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像这种恶姓案件,肯定会强烈刺激市民的神经。只是像这种在江湖上混饭吃的古惑仔,平曰里的仇家可以说数不胜数,警方又哪里能找到真正的凶手。因此此案在炒作了一段时间后,也就没了下文。

钟家的书房,钟石翻阅着手上的报纸,这条新闻他已经看了不下十遍,甚至都可以倒背如流了,但每次读来,他的心都要揪紧几分,那个郑希说得果然没有错,在两三天就解决了这么一个风头正健的社团大佬,这让他感到如芒在背,甚至连深夜都常被惊醒。

“看来这一次是躲不过去了,也罢也罢,就暂时先虚与委蛇,等以后强大了再说吧!”钟石想了好几天,这才下定决心,拨通了那人留下的电话。

三天后,在双方律师的见证下,钟石和郑希签订了一份委托打理资金的合同,双方约定,在九四年三月郑希一方委托钟石一方管理资金,数额为五千万美元,封闭期为一年,其后如果想要赎回,需提前一个月通知。每年管理费为1%,超额部分收取5%,若是在当年没有实现超额收益,则不收取任何费用。以上协议为期三年,到时g"/>据双方意愿决定是否续约。。

之所以选在九四年三月,是因为钟石在那个时候即将年满十八周岁,具有法人身份,可以注册一个基金公司来打理资金。

这份合同看上去和一般的资本管理公司签署的一般无二,但是j"/>明的郑希又怎会如此大意,忽略到钟石懈工的后果呢,结果在他的坚持下,合约里硬是加上了一条极其不平等的条款,就是如果出现了巨额亏损,将由钟石一方负责出资全额赔偿。换句话说,就是他的资金旱涝保收,稳赚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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