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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8 (第1/3页)
有很多食客距离太远,但又吃过忘江湖的外卖,专门驱车来店里吃的,以至于店里也经常爆满。两手都得抓,两手都不能拉下,结果就是他忙成陀螺。无奈只能收徒弟了。不过他收徒弟的口味很怪,都是些看着不像正经人的人。要么身上有刀疤残疾,要么就是身上纹了大片的纹身。这些经常来忘江湖吃饭的很多老食客都知道,尤其是夏天,时不时有个光着膀子,肩膀背上纹着龙虎豹之类纹身的人,在面前晃来晃去,还帮忙上菜。一个也就算了,有时候好几个帮着上菜,那种视觉冲击感,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演古惑仔。他们并不知道,其实这些人都是早年跟过秦磊和韬子的。就如同秦磊之前说的,他们这样的人没有一技之长,回归正常社会,很难过得好。好点的,改邪归正,但活得艰难落魄;不好点的,重新走上歪路,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其实韬子会动心思收徒弟,除了是因为太忙,也是因为偶然遇见一个叫做兵仔的人。兵仔当初跟韬子的时间最久,韬子进去后,他就被孙峰从夜色排挤走了。正好年纪也不小了,就回家老实结婚生了孩子,可惜因为没有学历,就只能做做保安之类的工作,养家十分吃力。相遇之后,韬子也帮他琢磨了以后干点什么。跟着秦磊也可以,但是秦磊那活儿要么你能下苦力,要么能说会道会谈生意,再不济也得学点建筑专业,当当监理也是可以的。可惜兵仔一样都摊不上,韬子就琢磨,那不如就做外卖吧。不拘在哪儿,哪怕回到老家小县城,也能做一做。民以食为天,生意做千遍,不如做吃,这也是成本最低的,且不怕亏钱。可做饭也是门学问,并不一定都有韬子这个手艺,他算是天赋异禀,本身也喜欢钻研,才会野班子出身,走到如今这个地步。即是如此,韬子空闲之余也没忘‘进修’,有空了就到处去吃,吃了觉得好吃的,回来钻研。为了让兵仔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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