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分卷阅读60 (第3/3页)
明,阿锦的线索一下子中断,索性在大街上晃悠,在往前不远就是明晃晃的宫墙,皇宫坐落在长安北,周围是官府和富人区,人口密度比之城南要大。这不,阿锦就被身边急色匆匆的人流撞到了肩膀,直接被挤着向前走,这一挤直接挤到衙门门口。阿锦:“……”“这就是官府在郊外找到了的男尸,看身上的抓痕,估计是被猛兽袭击了。”一名男子掂高了脚尖,看了在地上的男尸一样,转头就跟同伴们卖弄起己见来。“得了吧你,去年流行虎皮大衣和狼毛脚踏,长安郊外四条腿的能动的几乎都被猎户打完了,哪里还有什么猛兽,你说这是让小松鼠给挠的都比这可信。”阿锦听着有趣,伸手把人拨开,“诸位让一让,让我也瞧瞧。”这探头一看,就不由得“哎呦”出声,原来这躺在地上的竟然就是图书阁失踪了许久的伙计——周仲义!他身上伤痕累累,衣服被抓得破烂不堪,看起来果真是被虎豹一类袭击样子,阿锦再往前凑近了一点,察觉周仲义长发掩盖在脖子上,于是伸手去拨开,只见底下有一条极细的血线。“哪来的小子!受害者尸体是你能随便乱碰的吗?”守在一边的武侯见状,顿时生气的想去抓他。阿锦往人堆里头钻,转眼间就找不到身影了,原来她趁着武侯没注意的时候,早就绕到了另一头。在仔细观察下,阿锦发现那些抓痕虽然凌乱但是十分的干净,上头的血迹很少不说,周仲义的身上一点动物毛发都找不着。人在活着和死后受伤的状况是全然不同的,如果周仲义受到猛兽袭击,那么他受伤的时候流出来的血液应该是向下淌的,而且量也不应该这么少,但假设他是已经被杀死了,平躺在地的时候血就是向两边流淌,凶手想要做出掩人耳目的假象,那只需要用三爪勾在他身上抓挠几道就可以了。知道这种兵器的人不多,官府一般也看不出来,案情只会草草了结。至于脖子上的那道真正是致命伤的血线,让阿锦陷入了沉思,这样的手法她好像见过,是谁来着?“哟,原来是这老小子,啧啧啧,真是晦气。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