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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4 (第1/3页)
面相觑,接着齐齐转向了K,林宁给他们配音道:“注意,K,他们要跳起来打你膝盖了。”弗麦克人:“…………”其中一个弗麦克人愤愤不平道:“你少看不起人了,我们跳起来能打到他下巴!”他们的弹跳能力确实很不错,不助跑就弹跳的话,确实最高能到K的肩膀处,而K回击他们就像是在闪走苍蝇。不,是没有翅膀的蚂蚱。又一个弗麦克人见情况不妙,并没有选择去和人高马大的K硬刚,而是转身就要溜走,只是还没等他跑出去几米,一根“标枪”就划破空气而来,直穿过他的腰带和他的身体将他固定到地上。弗麦克人:“!!”至于那根“标枪”是什么?那只是林宁从旁边垃圾桶外面捡的一根牙签,用起来还蛮顺手的。林宁走过去,把被“标枪”固定住的弗麦克人,用一段毛线绑了起来打了结,一点点拖了回去。而K那边,他老人家正在用很严肃的态度,和前仆后继要打他下巴的弗麦克人搏斗。林宁在旁边看得也很认真,“这堂课是要算进格斗课程里的吗?”K:“……”他从西装内兜里掏出4号原子枪,朝着天空鸣了一枪:“游戏结束了。”而林宁也从她的西装上衣的衣兜中掏出了“小蟋蟀”,先是跳到了一侧的墙上,接着再开了一枪,利用“小蟋蟀”带来的反冲力,叫她成功跳上了从K背后暗搓搓靠过来的人形外衣,也就是林宁先前驾驶的那一套,如今那里面坐着的是她先前说的另外一个弗麦克人。眼下林宁跳了上去,打开面部按钮,直接给了里面的弗麦克人一拳,顺利K.O了他。弗麦克人:“…………!”这和说好的不一样啊?以及从这就能看出来为什么那把枪叫小蟋蟀了,那是因为它看起来体形很小,杀伤力却很大,而后坐力也不小,正常情况下黑衣警探用它开枪的话,本人就会以为后坐力而像个蟋蟀一样跳起来。这么一说的话,叫小蟋蟀是很贴切的。·这次他们一共抓获了九个弗麦克人,他们被一溜串的押到MIB总部。Z:“干得不错。”“K,你负责审问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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