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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1 (第3/3页)
牙切齿的恨,“你千不该,万不该,不该杀了曹阿爷!我从小被人遗弃,是个孤儿。四岁开始流浪,与野狗抢过饭,喝过臭泥水,好不容易挨到八岁,那年却开始闹饥荒。天造人祸,酷暑六月,连路边的草根树皮都被拔的干干净净。将死之际,若不是曹阿爷好心给了我一碗高粱饭,我根本活不到今天。”她素来喜欢把自己打扮的光鲜漂亮,用妖冶魅惑的姿态撩人。可如今想起往事,说着说着,便忍不住泪流满面。“曹阿爷也穷啊,他和飞华爷孙俩个多年来没吃过一口饱饭,都饿的瘦脱相了。可他不想我死,愣是宁愿自己少吃一口,也要把高粱留给我。他对我的恩情,这辈子我也回报不了。”春二姐抬袖拭泪,哽咽了半晌,自嘲一笑,“我十三岁那年,认识了一个走南闯北的镖师。他比我大整整三十岁,可我还是嫁给他了。想着老是老了点儿,总算有个归处。我跟着这镖师学了武功,本以为日子会好起来,结果没过一年,那短命鬼遇上山匪劫镖,再没回来。我当时不过十四,镖师的兄弟姊妹来抢夺家产,我毫无还手的能力,就那样孑然一身的被赶出家门。”眼泪流到了春二姐嘴边,她用舌头顶了顶左腮,继续道:“那时候我就明白了,当好人没好结果,只有当恶人。”后来,她仗着武功不错,开始走江湖,用身体勾引过男人,也用花言巧语骗过钱财。在认识另外一个山匪之后,她直接打家劫舍。即使坏事做尽,她心底仍对曹阿爷感激又敬爱。她此生已经没有善了,可每次看到曹阿爷,她便会想起小时候贫穷却单纯的美好岁月。年年她都会抽出时间去看望曹阿爷,六年前,曹阿爷的眼睛越来越坏,曹飞华知道自己不是考科举的料子,便要求跟着春二姐走江湖。曹阿爷以为走江湖是卖艺,完全不知道春二姐做的是什么勾当,于是同意了。曹飞华知道春二姐在作恶事,但他喜欢这种得钱方便的感觉。因此二人多年来都瞒着没说。直到,遇上蔺伯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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