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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3 (第2/3页)
上。小姑娘家家的天真无邪,在她柔软清亮的声线间氤氲溢出,她笑着说:“你有瞧见我在最初遇见云卿时,就闹着要与蒙嘉殷离婚吗?”朝云说:“这倒没有……”他话音刚落,一下子就明白了她的意思,他不由笑。“我们宛宛是个好姑娘,才没有吃着碗里的看锅里的,你是这个意思,对不对?”宋渺很肯定道:“是啊。”她软乎乎的下巴,蹭了蹭哥哥的肩头,宋渺说:“——我当时是真的真的真的很喜欢很喜欢他的。”她还强调地用了好几个“真的”,万分坚决。那个傻乎乎的宛宛,怎么会不爱蒙嘉殷呢?她性格单纯,懵懂无知,只为美色倾心,蒙嘉殷又是那样英俊温和的男人,纵使他被迫娶了她,可到底没有对她做出什么不好的事。若是说,朝宛没有真心喜欢过他,那才是说谎。只是,到最后,他们分道扬镳也是必然的。蒙嘉殷对朝宛有过爱慕吗?大概有过。毕竟她有着一张精致皮相,但这爱慕最终还是在这么些日子里,消磨于她的蠢笨与不谙世事。蒙嘉殷后来顺势而为,答应了她和离的要求,也正说明这一点。他若是有一点犹豫,当时都会出口拒绝。但他没有。所以,宋渺便将那朝宛该对蒙嘉殷有着的喜爱一刀斩断,她不愿做个占着蒙嘉殷夫人的名头,还刻意勾引男人的碧池。喜欢一个人,就要将上一个喜欢全都擦掉,这才是堂堂正正,清清楚楚,纯粹干净的喜欢。朝家二小姐的脑袋瓜,也只能这么想。所以,就是这样简单的脑回路,便被朝云说成是“没心没肺”,甚至可能会让人疑心她是否真心爱慕过蒙嘉殷。宋渺自然不会去回答后一个问题,她扮演着的朝宛,也不会是懂得这种问题的人。她只知道,要让贺云卿为她动心,她就得是单身,得是纯粹的喜欢他。而结果也正好印证,她的做法是对的。宋渺轻垂眼睫,她愉快地笑起来,哼着贺云卿唱过的越腔,抬身继续给辛苦工作的朝云捏肩膀。176瞧着她万分愉悦的样子,也为她开心,它道:“这个世界,要轻松许多吧?”宋渺说:“是。”她在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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