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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0 (第3/3页)
。遛狗是偶尔的事儿,他又不是天天出差。客卧、书房和健身房,空着也是空着。我还是个学生,每年需要负担不菲的物业费和采暖费。如果有了事儿先生承诺的房租,我非但无须继续啃老,还能有些许盈余。万一真的毕不了业.......不能再犹豫,再犹豫非得一败涂地。我亮出谈判底线,“不知你是否注意到,我是个未婚的单身女性?你一个大男人住进来算怎么回事儿?”我刻意加重了“未婚单身”四个字的发音。他偃旗息鼓。同一个屋檐下生活,我彻底颠覆了对事儿先生的印象。初遇的那天早上,他客气礼貌,全身散发出良好的教养。火锅店里,他疏离冷漠,拒人于千里之外。此后,他逐渐显露出温润如玉的特质,相处起来令人自在舒适。但是这会儿......才是他的真实面目吧——强迫症晚期患者加重度洁癖。他生活很规律,每天的活动时间几乎精确到分钟。六点半起床,六点五十带饼干出门散步,七点二十吃早餐,七点四十观看财经新闻,八点整出门上班。下班后,直奔健身房,一小时后吃晚饭,九点继续工作,直至深夜。工作期间,他每天会穿同一品牌的同一款衬衫、同一款西裤、同一款皮带和同一款皮鞋,甚至连运动服家居服毛巾袜子也都长得一样,若非亲眼所见他替换下来的衣物,我会怀疑他从里到外只有一套衣服。他从不会浪费时间刷手机,或是长时间闲聊。在我目及范围内,他都在做事情,或工作,或读书,或健身,或者整理房间。他对于整洁的要求颠覆了我对男人的印象。他拖地、擦桌子、浇花、整理杂物、替饼干梳理毛发,不到一周的时间里,整套房子被他收拾得一尘不染,连健身房都被喷满消毒液。相比之下,我的卧室成了猪圈。我属于任时光匆匆流过指尖而不为所动的懒汉,与他根本不是一类人。万幸,他不可能与我长期生活在一起。否则我得羞愤致死。这种想法仅仅保持到第一个周末。那本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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