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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 (第2/3页)
堆。记忆里,这一年,似乎和往年没什么不同。唔,还是有些不同的。她那对钻到深山老林里搞地质的父母,在确认她升学成功之后,给她搞出了个二胎弟弟。都十八了,突然冒出个弟弟,总会有一种这不是弟弟而是儿子的感觉。林熹微孤单惯了,冒出个弟弟还挺喜欢的,而且随着林未熹小朋友越长大越出色越帅腿越长越妖孽越逆天,林熹微甚至有一种念头,要是这真是我儿子就好了。她不止一次发表这样的感慨,林未熹小朋友每次都一脸嫌弃:“想得倒挺美!”刷完牙洗完脸,林熹微看着镜子里自己那有点婴儿肥的小脸,对这次的重生格外满意。人生苦短,能多活一天是一天。而且能年轻十岁,不要太幸福好嘛!虽然这时候她穷了一点、土了一点,但年轻就是最大的资本好咩,姐脸上满满都是青春和胶原蛋白。再者,以她的能力,什么状况hold不住,不论重生到什么时候,她都能过得很好。如是想着,林熹微开心地背起那三十块买的的双肩帆布包,上学去了。在熟悉的早点铺,买了豆浆和油条,热乎乎的油条看上去香喷喷的,和滚烫的现磨豆浆配合在一起,简直完美。张开嘴,重生后心情超级棒的林熹微狠狠咬了一口美味的油条。还没吞下去呢,瞬间就……噎住了。因为,她又看到了顾晨光。而且,十年前的顾晨光,比油条都来得鲜嫩可人。看上去,很好吃!也,很想吃!第2章吃肉十年前的顾晨光,和十年后如出一辙的冷酷傲慢,只是年级小,面部线条柔和,所以比以后多了几分鲜嫩诱人的味道。他是那种典型的古典美男子,五官自然是无可挑剔的精致,皮肤更是非常适合上妆的冷白,头发染着漂亮的深棕色,右耳配了一只异常骚包的钻石耳钉,兼之一八三的高个子……这样的小鲜肉,不论搁在哪个时代,都招摇且骚气。更何况,林熹微绝壁是这家伙的颜粉。“噗通”“噗通”,心脏小鹿乱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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