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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4 (第1/3页)
起叫过来来,大家也都相互认识了一下。H市本来就是文化气息浓郁的城市,前世她就认识不少本市的作者,也时常出来聚会,但这几位她还真不认识,想来还有很多是别家公司的。多认识一些人,以后也是人脉,孟醒当然知道人脉的重要性,又是在同一个城市的,对于后来来的几位作者也是非常欢迎,和大家一起说说笑笑,场面十分和谐。吃晚饭之后几个工作人员就回酒店了,剩下狐狸和几个作者一起逛了会儿南湖。一大帮子女人,江东一个大男人掺在里面挺别扭的,便提议去KTV唱歌,刚好南湖边就有个钱柜,一行人便兴致勃勃地去了那里。孟醒年龄最小,大家看狐狸热情高涨,基本上是大家提议之后根本不会问她的意见就直接敲定,对这些玩乐之事孟醒虽不是很精通,但也是喜欢凑热闹的。定了个大包厢,几个人到了包厢之后就腼腆起来,谁也不愿先去点歌,有点让着狐狸的意思,倒是狐狸很大方,招呼了一声就去点歌,孟醒也大大方方地跟着点了几首,大家见有人开头也都兴奋地跑去点了自己爱唱的歌。孟醒别的还行,就是唱歌的极为难听,是个跑调大王,前世去KTV唱歌时没一个人愿意和她合唱歌曲,只因她跑调的功力实在是太过深厚,原本不跑调的人,只要跟她一合唱,就会被带的跑调跑到十万八千里之外去。前段时间正好流行刀郎的,她一时忘形无意识地哼唱出来了,寝室的姑娘们愣是没有一个人听出她唱的到底是哪首歌,直到她唱到□‘你是我地情人,像玫瑰花一样的女人!’这歌词时大家才听出原来她唱的是,一个个笑的不行。她前世就知道自己唱歌不行,但出来应酬总少不了唱歌,尤其杨晋是好面子的人,又生了一把好嗓子,她跟他出去的时候如果闷不吭声的只听别人唱,看上去是很小家子气的,为此特意练两首王菲的歌,每次唱歌只唱那两首,倒也能蒙混过关。所以她一上来就抢先点了这两首歌,想着趁众人还没唱时先给唱完,之后就可以看着大家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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