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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2 (第1/3页)
美味的蔬菜沙拉,烘烤水果派,烤制全麦面包,自己酿制葡萄酒,桌上必定要插上采来的大束野花。她说塔莎,生活真是美妙,远比我们想象中还要美——彼时,她们都过得很幸福。丽恩不敢相信她告别了一些事物,然后得到了更多。她和英国的男朋友在今年结婚了,养了一只牧羊犬叫小破孩,决定不要孩子,把更多的精力倾注于生活和爱。塔莎心想爱是个需要一辈子来完成的课题,关爱身边的人,陌生人,自己,动物,哪怕是一株路边盛开得孤寂的小花。她用相机替它们记录,然后标注日期搭配一首小诗,她知道诗词来自原野,唇间颤抖犹如和情人蜜吻,它们不曾孤寂,会被人倾心收藏,直至变成彼此心中的旧物。说到旧物,她的手上戴着一只属于别人的手表,她很珍惜,毕竟那是令她生命炙热过的男子赠送,他18岁的时候母亲给他买的第一块手表,一直佩戴,棕色的皮带开始磨损变旧,直到他们相爱的时候作为礼物赠送给了她,她一直小心收留这块男士手表,如同收留祖母遗留的一只银镯,她知道重要人给予的旧物都值得珍藏。不过如今的那个男子已经不会再佩戴这样廉价的手表了,上一次他们在一起喝茶的时候他的手腕上佩戴着一块镶钻的瑞士手表,内敛而奢华。她微微一笑,只是把手腕上的毛衣衣袖拉长了将那块旧表掩盖,他没有察觉,亦不曾知晓,她戴着它已经有整整十年时间,这十年他结婚生子,发展他的事业,所缺惟独只是一个完美情人,从别人身上寻获自己为此创造而丢失的青春,他希望她能不以结婚为目的和他在一起,其实她完全可以这样做,毕竟从未考虑过婚姻生活,而且可以和自己爱慕的男子在一起,不过就在他满嘴谈论他的事业是如何成功,认识多少社交名流的时候她突然发现自己已经和他没有任何话题,原来曾经的爱情来自于一种彼此本质的吸引,如今他认为发亮的东西,她却觉得并非那么珍贵,于是从那次之后她避免再和他见面,只怕过去完美的回忆会因此而变质、破碎。她喜欢收集别人遗忘的记忆,暗藏于心,与此内心对照,从而询问自己现在的内心是否如初般单纯简洁?塔莎在十七岁的时候就选择了写作,她知道她以后会变成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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