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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9 (第2/3页)
歌手的认知其实很浅,主要是没追过星。她还在念书的时候,每天都被一大堆课业包围,放学回家之后,父母还给她安排了一大堆书。没有时间和精力,她那时候有一支手机,但功能很少,只能用来打电话发短信。后来父母遇难,叶安歌很快就被导师介绍去了组织,毕业证一拿到手就投入工作。她有时候也羡慕那些追星的人,因为他们有那个时间和精力,能够去追求自己喜欢的人或物。可她没有,她选择了那条路,就必须硬着头皮走下去。郑慕穿着一件黑色的长袖外套,外套非常宽大,还戴了一顶黑色的鸭舌帽,裤子是黑色的破洞裤,鸭舌帽上还有红色的英文字母。一只手能戴五个金属戒指——看不出来是金还是铜的,但是叶安歌估计,这应该是金的。他一出来,蒋歆蓝还惊呼了一声。不知道是惊呼他太帅,还是惊呼他看起来太暴发户了。就差两条大金链子,镶两颗金牙了。郑慕就盯着叶安歌一个人的眼睛。就在叶安歌以为郑慕要高歌一曲的时候,音乐声响起,郑慕竟然随着音乐跳了起来。要不是叶安歌没喝水,否则肯定会喷出来。但其实郑慕跳的并不差。他跳舞的动作很大,很豪迈,很有力量。就在音乐到达高|潮地时候,郑慕还撕开了自己的外套,露出里头健硕的肉|体和肌肉。他的头发被自己的汗水打湿,一双眼睛如狼似虎,平时吊儿郎当的人忽然严肃认真起来,确实有点荷尔蒙爆棚的意思。他的腰很结实,跳得舞也是充满了力量的舞蹈,有点街舞的意思。一分钟结束,叶安歌和另外三个导师都按下了按钮。不过已经内定好了,郑慕肯定到时候要去蒋歆蓝的团队。至于郑慕愿不愿意——反正这就是节目组需要面对的问题。谁让郑慕家有钱呢?后面还有两个多小时的时间,叶安歌避开镜头打了个哈欠,跳舞的还好,唱歌的,尤其是场悲情歌曲的,真的很容易让人打瞌睡。要是连续出现的都是表演唱歌的,那就悲催了,在镜头面前要表现出沉浸,欣赏,甚至面露悲伤,要是对方唱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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