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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 (第1/3页)
二年中等,第三年不要变下三滥才好,我的天。暑假是长长的。我没有回家,回了家这层小屋子保存不了,开学也是糟的,住得远,天天走半小时,我吃不消。我到意大利去了一次。在南部大晒太阳,脸上变了金棕色,搽一层油,倒还好看,眼皮上的疤也就看不见了。隔了这么久,想起来犹有余怖——当时要真的炸瞎了眼睛,找谁算账,想起来也难怪纳梵先生吃惊,的确是险之又险,至于并发了肺炎,那更不用说了。罗莲回了家,她毕业了。从意大利回来,日子过得很寂寞。我看了一点书,闲时到公园去走一走。日子真难过,在意大利买了七八个皮包,天天拿出来看,不过如此,过了这一年,人又长大了不少。现在死在外国,大概也不会流一滴眼泪了,人是这样训练出来的,可惜将近炉火纯青的时候,西天也近矣。妈妈照例说我不肯写信。将近开学的时候,我零零碎碎地买了一点衣服,换换新鲜。读到第三年,新鲜感早已消失,有人居然放弃不读,当伞兵去了,那小子说:“烦死了,索性到爱尔兰去,也有点刺激。”但是我还得读下去,如果当初选了科自己喜欢的,或许好一点,现在硬记硬记,就不行了。开学第一件事是选科。我犹疑了一刻,选了会计与纳梵先生那一科。会计容易拿分数,比商业管理、经济好多了。然后胡乱挑了三科,一共五科,我只想读完了回去,没有第二件事。纳梵先生见到我,并没有太大的惊奇,我读他那科读得有味道,他是知道的。我们穿着白色的实验外套,他问我要做什么功课,我说:“研究红外线对食物的影响。”开玩笑的成分很大。他笑了。会计老师见了我倒吓一跳。正式开课的时候,纳梵先生替我计划了一个很好的功课,我听着他,自然而然不住口地答:“是,老师……是,老师……是,老师。”然后他笑了。我喜欢他,他也很喜欢我,只是他对每个学生都那么好,我有什么特别?我只不过在他一次实验中差点炸瞎了眼睛,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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