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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者一走,空旷的车库里只剩下明晃晃的灯光。杨谦南复又看着她的眼睛,笑了一声:“你想让我叫你什么?”他手指下流地摸进她腿根,黯声附在她耳畔:“名字里带五点水的人就是不一样。”车顶一盏监控探头闪着红光记录这一切,随时都会招致人来,令她不安。他似乎知晓她心里的羞耻,嘴角愈是翘起,牙齿轻轻一挑,咬开了她襟前那两粒盘扣。她穿旗袍,省了一件胸衣,秀致的锁骨下一片雪白。火热的唇袭到前胸,温凛难以自抑地颤抖,情不自禁地吻他的眼睛,杨谦南却一偏头躲了过去。他低头看着她的双腿,手指直入主题地探进深处刺弄,那力道几乎带三分冷漠。“杨谦南……”她嘴唇发白,埋进他衬衣领口,却嗅到了那上面淡而似无的佛手柑香味。那是半岛最爱用的一种香氛,衣服洗烫过后长久地留在人身上,因为清冽舒缓而不易察觉。凄风苦雨里,这种细致入微的体贴竟然能给人一种错觉般的归属感。温凛随杨谦南进了套间,在这香味里交换气味相近的酒息,好像这本来就是一场约会。他调情手段她都熟稔,她细微癖好他都知晓,穿上衣衫面目全非的旧情人,赤身裸体依然是最好拍档。杨谦南没有问她为什么会出现在孟锦文的饭局上,就像她也没有问,你左手的戒指,是婚戒吗。黄浦江畔,迷离灯火,衣衫自玄关扔了一路。他身上温度如寄生蛊虫,见缝插针游进她肌肤。那盏墨荷终究被撕裂。裙子层层叠叠的衬布绞在一起,缚紧她柔软的腰肢。温凛底下光着腿,十几度的天气,膝盖凉得像冰。杨谦南的手掌罩着她的髌骨往边上推,深深嵌入她躯壳。那一霎她竟然觉得有一丝温暖。大火烧开夷门,哪怕意味着败走麦城,也好过一刻未曾温存过。*翻翻覆覆到夜半,理智才慢慢地捡回来。杨谦南晚上喝了不少清酒,自顾自酣睡过去。温凛有大段的时间审视他的脸。床头一盏灯明晃晃地映着他的面容,把每一分疲惫,每一分沧桑都放大。杨谦南阖着双眼,神情冷淡,无知无觉,只有下耷的眼睑提醒着他的年纪。温凛心里忽然很不是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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