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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3 (第2/3页)
陆小凤自己不日将至之后,叶且歌踏上了重游江南的旅途。与上一次前去大漠相比,这一次,叶且歌的行程很顺利。江南花家和白云城早已通商,白云城的商船直接将叶且歌送到了花家的码头。当年那一匹枣红色的蒙古矮马被叶且歌留在了中原,而如今三年已过,她似乎也长开了一些,虽然与兄长的身高差距还是那么大,不过至少不会再因为身量未足而连买一匹马都会被人调侃了。叶且歌当年离开藏剑,初入江湖的时候是十五岁,而重来一世,她离开白云城的时候,也依旧是十五岁。唯一不同的是,当年的藏剑弟子,一身明黄色的轻甲身姿飒爽。而如今明黄成了皇室专用,叶且歌只得一身白衣,倒也显得清雅出尘。碧王青君出炉之时粹入蓝焰,是以无需内力灌注,便会散发出幽幽蓝光。到底忒过引人注目了一些,在白云城之中尚且无妨,如今出门在外,叶且歌只得造了两柄纯银剑鞘,将两剑的光芒拢入剑鞘之中。那两柄剑鞘材质说不上名贵,只是上面錾刻的图纹十足精致,乍看平平无奇,细细看来却是朵朵梅花错落——一如师父额上的那朵。当时做完这两支剑鞘,叶且歌也是怔愣片刻,可是转瞬又有了明悟。那只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念念不忘,而终年不忘的心事,是没有办法完全隐藏的。在不经意间,那心事便会变成你指缝之间泄露的细节。叶且歌很难明白自己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制造这样的两支剑鞘,也很难明白自己为何回去为了从友人碎语之中拼凑的一人身上的零丁相似而远赴江南。然而等她后知后觉的回过神来的时候,自己已经能够闻到满城的桂花香气。人间苏杭,历经两世生死,叶且歌终于又踏上这片土地。在花家的码头走出的一身白衣的少年公子,虽然背着两柄造型怪异的长剑,一看便是江湖人,可是却也很难不引人瞩目。更何况,如今那个小公子眉眼精致,眼角眉梢是温山软水的清愁,让人想要不由自主的靠近,抚平他的些微愁绪。前世叶且歌便是凭着这幅好容貌、好气度,俘获了一干的红颜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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