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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57 (第1/3页)
下来。地上又硬又湿,并不是什么舒服的、适合睡觉的地方。但墨菲斯却不挑剔,径直闭上了眼睛。他太累了。几天没有合眼的实验,光靠解剖台上那一点小憩根本无法弥补。不,更深的疲惫并非来源于身体,而是某种更加深沉的恐惧。昏睡的过程中,墨菲斯做了个梦。他先是梦到自己又回到了那片焦黄色的荒原,满眼荒凉,而他是那么的小,又那么的饿。混血的食尸鬼。完全不知道父亲是谁,母亲的去处也不知所踪。当然知道了也没有任何意义。对绝大多数食尸鬼来说,他们的世界并没有“爱”这种纤细敏感的存在,因为“食欲”与“饥饿”就足以填满全部的精神世界。除了同类不能相食,没有什么是他们的獠牙所不能穿透的。等到墨菲斯能想明白这一点,并想明白自己的母亲和父亲可能的几种归宿后,他倒是没有什么不适,只是再也吃不下任何肉食。像他这样身形纤瘦的食尸鬼能活到拥有人类的意识,已然是个奇迹。而不能吃肉的食尸鬼?多么可怕的存在,在荒漠地区简直弱小得可怕。哪怕活着的时候不会被同胞攻击,但死了以后呢?尸体可没有种族之说。所以他在自己变成尸体之前就拼了命地逃出了那片荒原,再之后,凭借自己超凡的味觉与嗅觉在人类中混迹起来,再后来,他遇到了巴尔德……现在想来他是个多么倒霉的家伙:倒霉的出身,倒霉的觉醒,还有倒霉地碰上了那个该死的巴尔德,被他骗着来学院服务,啊最最最倒霉的是,他遇见了那个该死的光明宠儿,还有如梦境苏生的圣少女……这如昙花一现般的美梦啊,无论如何也抓不住。哪怕他那样努力,那样渴望,甚至觉得只要远远地看着就是最大的幸福,终归是不对的。这个世界哪有异类的位置?食尸鬼出没的荒漠不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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