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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第2/3页)
他脸不白,透着风吹日晒后的小麦色,而常年征战沙场的艰辛,并没有在他身上留下太多痕迹,他仍是个养尊处优的人。隐去了王爷身份,往人前一站,他也有天生骄傲的资本。天底下面容俊美至此的男子,恐怕找不出几个了。更何况他浑身上下都透着令人无法忽略的男子气概,令人有躲在他麾下即可一生无忧的向往。难怪府中那么多人前仆后继想尽法子涌上去,见了他就跟饿狼见了肥肉。睿亲王德昭,一块无人享用的大肥肉。将眼前人同一块肉联想起来,便显得格外滑稽,幼清忍着笑意,乖乖福礼。他瞥她一眼,招了招手,示意她跟过来。林间,他牵着马,她牵着猎犬,亦步亦趋。她的步子很轻,游影似的,让人几乎察觉不到她的存在。德昭用余光去瞄,一点一点地打量她,瞧了额头瞧眼睛,再往下便瞧不见了,视线往下,瞥到她的一双手。雪白肌肤,手指修长,指甲透着粉,像是浮在水上的桃花瓣,小巧可爱。宋阿妙也有这样一双纤白的手,她爱染蔻丹,小小年纪,手涂得鲜红,招摇过市。德昭望怔了眼,待回神收敛,忽地瞥见旁边人悠闲自在,明明知道了他在瞧她,却不躲不闪,没有一丝害羞怯意。仿佛笃定他不会拿她怎么样。换做他人,只怕早已暧昧得小鹿乱颤,心花怒放。幼清觉得他看得太久,那目光分明已不是方才那般迷离失神,如果说他刚才看的是别人,那么他现在看的,就是她了。幼清定了定,规规矩矩问:“爷,还往前走么?”德昭也不回答,只看着她,嘴角微挑,道:“你这性子,沉稳得很。”不知是嘲是讽,幼清权当是夸她的了,荒郊野外的,她可不想来虚伪请罪那一套。这人,眉目坚毅,说做就做,很有可能顺着她的请罪之辞,将她就此撇下。幼清只道:“谢谢爷的夸赞。”德昭停下脚步,转过身,大大方方地盯着她,问:“你不怕?”男女之间,能怕什么,无非那点子扯不清的事。幼清答得甚是轻巧:“奴婢怕不怕倒是其次,重要的是爷怕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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