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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5 (第2/3页)
又岚:“我才是人生赢家。”可伶手托着下巴,想半天,明白了,“……岚姐,你把他拿下了?”又岚答非所问,“崇拜一个偶像,其实是在利用其形象,来告与他人,‘我是什么样的人’。法国社会学大师布尔迪厄曾表示,这是某种品味的象征。”可伶觑左晴,大眼瞪小眼。又岚又说:“你崇拜的偶像其实是你期望自己成为的模样。”可伶糟着眉头,“所以并不是真心实意喜欢?”又岚:“是,又不是。”可伶捂住脑袋,“我一直以为我单身的原因是因为太喜欢汤姆希德勒斯顿,原来只是因为我自身各方面一直未能达到自己的期望值。”又岚:“你比我强,这个道理我知道的太晚了。”可伶不懂。左晴懂。又岚拍拍可伶肩膀,“你那一个星期七支舞的目标,到哪儿了?”可伶搔搔后脑勺,嬉皮笑脸的,“一半儿了一半儿了。”又岚:“人霍柏居可是练上了。”可伶一溜烟儿跑没影儿了,“我马上去!”左晴笑一声,“看来英国那两年,没白待。”又岚:“你是说对工作,还是对邢玉先。”左晴:“有什么区别吗?”又岚坐下来,“英国生活节奏相对较慢,比起我们的拼死拼活,他们更注重静下来,修养身心,我也是静下来才发现,不去在意一件事,就不会被它伤害。”左晴:“邢玉先知道你回国了吗?”又岚:“去超市碰到过,他跟他女朋友。”左晴:“心里难受吗?”又岚:“不。不过我还是拉着西尔贝跟我演了一出戏。”左晴:“你这行为不表示你还想着他呢吗?”又岚:“邢玉先这个人,从小受万众瞩目,要让他知道我单身,肯定以为我还想着他,到时候穷追猛打,那我不是自找麻烦?”左晴啧一声,“瞧你自作多情的,你就知道人会接着对你穷追猛打?”又岚:“眼神不会骗人,一个男人看你的时候,眼神在发光,那就是喜欢。”左晴明白这个道理,没再继续这个话题,停顿半晌,才说话,“跟仲桑合同签那么久了,怎么也不见他过来。”又岚看眼表,“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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