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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8 (第1/3页)
因为实在无聊,她自己发了一个帖子,在八卦板块,跟那个帖子一样。标题是,N年前,一位郡主嫁到了南汐族楼主,百姐她发的第一段是这样的。在陕北的山里有个南汐族,南汐族的墓里有个郡主,郡主的墓室里有好多陪嫁,她长得很漂亮。学历是硬伤,她这个小学毕业的人语言组织能力太差,写出的东西没一个人看。十分钟后,有人回了个楼主挽尊。千栢忆嫌它占地儿给删了,于是又成了零回复。大约过了半个小时吧,一个叫‘不可一世’的网友回了她。这次不是水贴,而是正经的回答。南汐族是个被历史遗忘的民族,无论野史还是正史都没有记载。不过它的消失是历史的必然。这个‘不可一世’,千栢忆记得,是那个帖子的楼主。就在她琢磨怎么回复会有水准时,她收到一万元打赏。这一万元不是论坛币,她已经把多余的零自动过滤了。就因为这一万元,她这个已经废了的帖子火了。那是蹭蹭的进人,很快就去了首页。可惜大家都是看热闹的,真正回答问题的一个没有。更可气的是,有人拿她的帖子炒作,并出了N个山寨版!千栢忆非常无奈,说好的讲故事呢?让苏顾把所有的评论都给删了后,她开始发第二段话。南汐族是一个奇怪的民族,只要有钱有地位就可以拥有一切。如果你是男的,你可以在那里左拥右抱。如果你是女的,你可以收一圈美男,点谁的牌全看心情。下面是三楼。南汐族等级分化很明显,不同阶级间不通婚。但我觉得,以他们的尿性看,若是长得漂亮应该可以随便通。感觉这话说的不太好,有不尊重先人的意思,在她想删掉重写时,她收到了一条回复。旮旯菜:无知之徒,哗众取宠。对于这个人,千栢忆是想结识的,她总感觉这个人知道的很多。于是她用挑衅的语气回的,为的是让人多回几句,免得再次消失。百亿:无知之徒?有本事你接着写啊!写不出来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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