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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2 (第3/3页)
时地出现在我面前,让我喜欢。开始认真地飘洒杏花,像雪一样柔白的杏花,上山的小路上经常会碰见零散的游客,我也爱写诗,就像我写的这首诗一样:感谢春风的到来因为春风春风融化了我的尘埃感谢杏花如雪一般地飘散因为今年未能有幸见到白雪皑皑吃过午饭沿着山路阳光从顶上泻下来春风把杏花给飘散偶有游人问路我便笑着一一回答了他们我知道,一个人,你再喜欢他,他不喜欢你都是没有用处的,可是我知道我未来无论遇见多少人,再经历多少事,都不会如此喜欢一个人,所以,拼了命也要努力。再后来,他才说,原来并非不喜欢我,只是觉得我是一时的兴起,觉得我这样的性格,实在是太不靠谱了,更何况,追过他的女生又那样多,那些女生大多是一时兴起,在我周围人看来我俩的故事像极了电视剧与,但仔细想一想,与很多其他人的故事相比,我们俩也不太够跌宕起伏,只是再平凡不过的一对情侣。如果一定要说像电视剧,我觉得比较像是那种温暖的日剧,最后还是温暖了的,他舍不得轻易融化别人,最后还是答应温暖我了的。我一个同事的儿子最近被麻省理工学院(MIT)的“物理学与天文学”专业录取,这让认识他们家的所有人都大吃一惊。因为麻省理工学院的物理与天文学专业,在全世界的专业排名中,是毫无争议的NO.1!考取了麻省理工的这个专业,就意味着从此踏上光明的道路,这一生都会被带着光环的殊荣所环绕!初听到这个消息,我也是大吃一惊,因为我的儿子和他小时候挺像的,都是那种不爱学习,却偏偏喜欢看一些所谓杂七杂八的刊物书籍的,不像我。我虽然是一名杂志社的资深编辑,公司的书架上各类书籍应有尽有,甚至认得许多知名作家,但近几年的自己,却越来越不爱看书。但我们家的书还是多的,我时常会把样刊带回家,因为我儿子爱看,他尤其爱看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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