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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0 (第2/3页)
,受了什么刺激不成,以前听人说过,宫里头常有这种事儿,那些失宠的嫔妃,日子长了,受不住寂寞有些就疯了,难道姑娘也是这般,却也不像。那些失宠的嫔妃,心里头可都惦记着皇上,她们家姑娘可不,瞅这意思失宠了倒更和她的心思了,她是不知道,三娘是想到自己以后的小日子,就越想越乐。一想起以后银子大把大把的赚到手,有了银子成了土豪,弄个大宅子,她的宅子里不要丫头都换成小厮,个顶个都得是帅哥,要是自己看上谁,就叫到跟前呢来伺候,那小日子给个皇上都不换,更别提,还有个风华绝代的大帅哥跟自己合作。赶明儿自己画春,宫,他填词儿,这么下去,自己稍微下心思勾搭勾搭,她就不信他不上钩,虽说不能整到自己身边儿来,可当个蓝颜知己,时不时出去风花雪月一下,既调剂了身心,又能调剂生活,岂不是一举两得的美事儿。三娘一想到未来这小日子,忍不住就想笑,只要她金手指开的足,穿越到古代的好处还是大大滴,而且,三娘觉得那个帅哥貌似对自己蛮好,虽说就见了一面,自己摸他的手,他不也没拒绝吗,还给了自己个手炉。提起那个手炉,三娘瞄了眼案头,一开始她还真以为是金的,等回来问了守财才知道,这个鎏金说白了就是铜,就外头掺着水银镀上了一层金子,即使如此,这个手炉少说也值个百八十两银子。三娘先是有些失望,后来一想白得的东西,还嫌弃个毛,再说,也值不少银子呢,更何况这还是大帅哥用过的东西。想到此,三娘放下笔把手炉抄在手里,摸了半天,一边儿摸一边回忆那大帅哥的手,虽说是男人,可手感真好,手都如此了,身上……三娘真不想这么色,可她就是忍不住YY,主要那东家太帅了,比现代那些棒子的花美男都好看,最重要,正好是她最喜欢的型。三娘跟弯弯不一样,弯弯喜欢那种霸道的俾睨一切的男人,说白点儿,就是狂狷邪魅混账不讲理的,弯弯毫无抵抗能力,喜欢的走火入魔,自己对那种男人却一点儿好感都没有,没事儿就把女人按在床上,一通撕扯,简直就是个强,奸,犯,喜欢个强,奸,犯不是找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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